杭州市政府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提出市政府的七类事项今后将进行开放式决策,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这七类要开放式决策的事项主要包括:拟提交市人代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城市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与公共特色政策;群众日常办事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事项等的重大调整;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公共活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案;市长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但是上述事项中依法不得公开或不宜公开的除外。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相关行政机关、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利益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等特色单位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公众等个人代表,均可参与市政府开放式决策,包括事先的向社会公示,事中的听证等等环节。
杭州市政府指出,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组织专门调查特色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信息,拟定决策方案草案。对较为复杂或者存在较大争议的决策事项,一般应当提出两个以上比选方案。对重大决策事项,原则上应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杭州市政府自去年以来在国内率先打破常规,实行开放式特色决策,当年的5月19日第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次实现了普通百姓通过视频直播可以"看"到会议的过程;7月8日第30次常务会议再有创新,6位通过网络报名的市民代表出现在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