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代共进步,与改革同特色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组织工作适应党所处历史方位和肩负历史使命的深刻变化,自觉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各方面建设都取得重大进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实践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在30年的改革实践中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为我省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带来了蓬勃生机。
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认真回顾总结30年来组织工作特色改革历程,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改革开放30年浙江组织工作30项重大改革举措”评选活动。经多轮评选,结果已经产生,现予公布。
1.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委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从1978年5月至1983年初,认真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全省共对“文革”中立案审查的84929名干部、职工的案件作了复查,平反冤假错案78292起、集团性冤假错案1300多起,对2250名县以上领导干部重新分配工作,3362名干部、工人恢复公职,685名党员恢复党籍。同时,还对“反右派”、“反右倾”、“四清”运动中的案件进行了复查,对被错误处理的干部进行了彻底平反。
2.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
1978年后,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省委建立老干部离退休和退居二线制度。到1982年10月,全省先后有5530名老干部办理了离休手续,以实际行动带头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从1983年开始,在机构改革中,一大批老干部陆续退出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离职休养,一大批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3.实行干部分级分类特色管理
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省委贯彻管少、管活、管好的精神,不断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上世纪80年代初,根据中央要求,我省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减少层次,提高效率,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了各级党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增进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4.建立后备干部特色制度
为了保证新老干部交替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央的部署,省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1980年提出了有计划地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的任务,1984年建立了县级以上后备干部制度,并不断完善后备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措施。全省各级党组织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加强培养锻炼,适时量才任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为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了干部人才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