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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润儿主持长沙市委常委会议 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规范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09-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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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主持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奖金发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补充规定》三个文件。陈润儿强调,要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筑牢党员干部的防腐墙。长沙市领导谢树林、余合泉、董学生、杨顺初、谢建辉、袁观清、范小新、张湘涛、张迎龙、陈泽珲、虢正贵,长沙市委秘书长程水泉出席会议。 陈润儿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规范领导行为 二要规范责任主体 三要规范实施细则 四要规范监督方式 从今年2月起在长沙市直机关开展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督查整改活动,由于部署周密、态度坚决,重点突出、方法得当,取得了积极成效。对此,陈润儿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长沙全市各级对这次督查整改活动的认识是高度一致的,步调是上下一致的,态度是坚决一致的,动了真、过了硬,排除了阻力、顶住了压力。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维护了制度权威,锤炼了党性觉悟,规范了从政行为,健全了监督机制,弘扬了清风正气。 陈润儿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执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客观存在的。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预防腐败。预防腐败,就是要从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制度的执行始终是一件大事,不是小事。一旦有制度不执行,就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力,破坏了纪律的严肃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度,扭曲了社会的价值观,其直接后果就是权力失去约束、腐败滋生蔓延。从这次督查整改的情况来看,制度执行不力,关键还是在领导作风、责任主体、执行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就要在制度的完善规范上下功夫,把检查、整改、规范三个环节抓住不放、落到实处,使整改成果得到巩固,使从政行为更加规范。 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陈润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规范领导行为。有制度不执行,固然有律己意识不强的自由主义、权力使用不公的本位主义、监督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责任追究不严的好人主义等诸多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领导抓得不力,尤其是一些领导随意表态、越权行事,妨碍和破坏了制度执行。长沙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规范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做带头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凡是集体讨论的决策、共同制订的制度,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违背,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变通,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修改。二是要规范责任主体。针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责任存在交叉和模糊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要求,使责任主体切实履行责任。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必须依靠各个责任主体认真履责、督促执行,才能得到更好的落实,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三是要规范实施细则。对这次督查整改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制度漏洞,要抓紧进行修改和补充,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化,使之行得通、管得住。四是要规范监督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要常态化,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住不放。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坚持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法律监督与纪律监督相统一,奠定科学规范的制度基础,形成疏而不漏的监督体系,把长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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