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广东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广东大厦举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出席仪式并致辞。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后,广东省试点将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个城市300家企业同时开展,试点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试点地区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当日,包括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等多家企业和银行正式办理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黄华华表示,在广东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基础条件良好,市场需求巨大,具有极其深远意义。粤港澳三地经贸关系紧密,在三地跨境投资、运营的企业数量众多,对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具有强烈的意愿。在粤港澳三地开展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不仅有利于深化三地结算合作,进一步巩固粤港澳区域对外经济联系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而且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广东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为三地经济共赢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下一步,我省将以此次试点开通为契机,继续争取中央支持,进一步密切粤港澳金融合作,支持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的深入开展,保障人民币在粤港澳之间有序流通,促进粤港澳人民币结算试点顺利开展,为三地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强合作、拓展业务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苏宁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顺应了国内外市场和企业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要求,将有利于抵御全球金融危机扩散的冲击,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贸易的正常发展。苏宁希望广东4个试点城市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与港澳经贸联系紧密的优势,先行先试,为今后逐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积累宝贵经验。
广东将按照国家部署,适时扩大试点地市范围和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待条件成熟后,争取在全省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