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这项要求将在广州得到落实。
6月3日,广州市质监局正式对外宣布,在6月20日起试行“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任制度”,与以前普通的质检员不同,“质安主任”是一个中层干部,有权禁止涉嫌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出厂,一旦发生质量事故,由其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内部的溯源调查、召回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质监部门定期对其考核并反馈考核结果给企业。
据悉,目前已有不少广州企业增设此职位。如广州长隆集团之前就已发出启事招聘食安主任若干名,薪酬在3000元至4499元之间。广州市旺角果仁食品公司早前也发出招聘公告,要求大专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