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12月9日(牛云龙/李书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于2008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加强对执法证的使用管理,严肃执法证使用行为,规范和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近日,任丘市工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为即将开展的执法证换发工作做好准备。
??? 学习活动由法制科组织,采取对比的方式进行,在逐条领会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条文的基础上,与1999年国家工商局制定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的实施意见》、2007年施行的《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进行对照,指出新办法在执法证样式、管理、申领、使用、注销、暂扣、吊销、有效期等方面进行了改进、明确和细化,并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纳入财务装备管理范畴,进一步加大了执法证管理和使用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执法证的使用和管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一定会爱惜、保管好自己的执法证,正确使用它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