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承德市质监局获悉,为全面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打造品牌经济,加快培育名牌优质产品的发展,该市打破了名牌产品培育工作零奖励的记录,对于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据了解,奖励政策规定,承德市政府将对首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在地县区政府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奖励10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优质产品的企业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奖励5万元;对首次获得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由所在地县区政府奖励10万元。同时,建立政府质量专项基金,该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支持质量事业发展。
为了推动名牌培育工作,承德市政府还决定从2009年起,将培育发展名牌和优质产品作为年终考核县区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力争到2010年,该市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的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中国名牌产品总数达到3项,河北省名牌产品达到50项,河北省优质产品达到53项,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项,获河北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达到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