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市物价局公布修改后的《南京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再度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悉,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的差别定价成为核心措施。
停车收费按区域分为四个等级
“新规”将停车服务收费按区域划分为四个等级,其中,新街口、夫子庙、山西路等区域为一级(详见封1示意图)。一级停车场的总体收费标准最高,二级、三级、四级依次递减。
停车收费除规定实行包月收费的,停车场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计时收费必须安装“咪表”,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连续停放不超过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计费。计次收费则按白天和夜间的收费标准分别实行计次收费,停车横跨两个时段,且第二个时段内停放不足2小时的,按前一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详见附表)。
路边停车贵过地下停车
目前,即便是新街口,也存在着路面停车场“车满为患”,地下停车场“空空荡荡”的现象,无论是从收费标准还是便利程度而言,车主大多不愿意将车停放到地下停车场。为了合理配置资源,新规明确,停车服务收费“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以小型车白天在二级区域停车为例,道路停车场收费为6元一次,而其他停车场则为5元一次。
闹市区停车没涨反而降了
如果新街口停车费涨1块钱,你会因此不停车吗?相信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不会”。
据了解,在“新规”初稿制定过程中,一度曾打算把一级道路停车场收费从目前的每小时7元调为8元。然而不少人认为,新街口的停车费再贵,该停的人还是要停,如果一味提高价格,不但不能有效起到分流作用,还会增加开车人负担。所以,“新规”将闹市区一级道路小车的停车费下调为每小时6元。
重大节日景点停车允许涨价
节日期间,一些旅游景点常常因为停车场容量有限,而大扫游客“雅兴”。为此,“新规”明确,旅游景点的停车场,除4A级(含4A级)以上的一律按所在区域相应等级的收费标准执行。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为缓解节日期间旅游景区内道路交通压力,对小型车的停车服务费可实行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0%,但必须向市物价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公布执行。
室内停车场定价可下浮
“新规”将停车收费分为两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道路停车服务收费(不包括道路包月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所有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可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限。这意味着,道路停车收费定价多少就得是多少,停车场一分也不能多收。其他停车收费如室内停车场等则可上下浮动。
无证收费可拒付停车费
普通市民怎样区分哪些车位是经过审批的,合理收费的呢?“新规”明确,停车场、存车处应当向市物价局申请监制收费价目牌(表),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停车场地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公示《收费许可证》副本,接受群众监督。收费人员必须佩戴市物价局统一制发的《收费员证》,持证收费;无证收费的,车主可拒绝支付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