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09年将有335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获得共计1797万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扬州大学、科技学院(筹)、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2350人获1245万元贷款,市区和县(市、区)1000人可获552万元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此项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由学生和家长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此项贷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全额自付利息。
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由普通高校认定,新生由高级中学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