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城乡居民生活改善情况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4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9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3082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4362万人。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3709万人,增加13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9959万人,参保退休人员3750万人。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648万人,增加64万人。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8390万人,增加1545万人。
年末全国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4002万人,实现了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全年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全部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并由中心代缴了社会保险费;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62万人。全年共有2233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27.8万人。
年末全国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50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16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7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970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11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44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29亿元。(国家统计局2006年2月28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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