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22日两天,广东省汕头市委召开九届七次全会,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省粤东地区(汕头市)现场会、粤东地区工作会议精神,该市提出要在“三年打基础”的新起点上,扎实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等工作,努力实现“五年大变化”的目标,加快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一个科学发展、宜居创业的新汕头。
汕头市委书记黄志光在会上说,汕头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粤东地区(汕头市)现场会、粤东地区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特区“敢闯敢冒敢试敢干”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永不停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主动融入珠三角改革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紧密合作,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努力把汕头建设成为区域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成为新时期最开放、最具活力、最宜居住创业的城市之一,为广东科学发展和粤东经济一体化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是汕头“发展攻坚年”和“工作落实年”,该市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争重点在八个方面取得新成效,实现大变化。
一是要在加快推进三大经济带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加快建设东部城市经济带这一龙头工程上实现大变化;
二是要在加快港口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超常规推进广澳港区建设上实现大变化;
三是要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产业园区建设上实现大变化;
四是要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上实现大变化;
五是要在加快城市化发展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上实现大变化;
六是要在发挥特区优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加快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上实现大变化;
七是要在发展社会事业和加强社会管理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改善民生民安上实现大变化;
八是要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特别要在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力、执行力上实现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