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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获通过 深圳坪山新区今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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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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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扩容年内向中央申报,探索开征物业税,试点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整合。6月29日,备受关注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深圳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方案》提出了未来3年内实施的六大改革任务、九大改革重点等一系列先行先试的举措。 《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建立资源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6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 《方案》还明确了从今年起到2011年的主要改革内容和任务,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是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四是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五是加强深港紧密合作,提高区域合作水平;六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为了更好地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深圳还提出了今年的9项改革重点,包括全面启动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大部门制改革;加快设立坪山新区,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在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拟定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出台产业用地多元化弹性出让方式和相关政策措施;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推动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实施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深港紧密合作,深莞惠一体化进程等。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成立坪山新区的具体事项,决定今天举行坪山新区挂牌仪式,会议还决定,对现有深圳市直议事协调机构的数量精简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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