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将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范围。”这是11月7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传出的消息。
据了解,目前,民办高校大学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即便同样是公立高校,不同地区或者同一地区隶属关系不同的学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的情况也有不同。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同一地区的大学生,不管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如何,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体现了社会公平。
据悉,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大学生参保的个人缴费原则上由大学生本人和家庭负担;但为平稳推进改革,有条件的高校可对其缴费给予补助。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高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对困难家庭学生的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