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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无需过多计较世贸终裁纸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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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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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的磋商、调查、初裁、上诉,我国与欧盟、美国、加拿大就我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争端于15日迎来终审裁决: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CKD/SKD)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但维持了世贸专家组此前认为中国做法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的裁决。
从纸面的裁决结果看,我们的谈判团队虽然扳回了一局,但总体结果还是输了;可是,从我们产业发展政策的最终目的来看,这场官司仍然打得值了。依据在于中国“玩弄”世贸组织规则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即发展国内尚属幼稚产业的先进制造业。
与美欧发达国家不同,在可预见的中期内,中国在多边贸易体系内还不足以扮演规则制定者的最有利角色,于是我们所能追求的目标就需要退而求其次,即提升产业结构和本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地位。那么,尽管我们的最高纲领是追求胜诉,但同时我们还应当确定最低纲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过程旷日持久,且败诉方无需向胜诉方赔偿,这样,即使最终败诉,国内生产在这段时间内可以成长起来,立足于国际化竞争了。
就这起汽车零部件争端而言,只要在争端年份中实现了汽车产品出口增长快于进口增长、汽车整车进口增长快于汽车零件进口增长的局面,而且汽车产品出口已经达到了相当规模而不可能锐减,那么我们的最终目的就已经实现。在这里,之所以要将“汽车整车进口增长快于汽车零件进口增长”作为目标,是因为我们当初制定“整车特征零部件”的概念,就是为了遏制进口商将几乎已经是整车的所谓“零部件”按通行的零部件进口低税率进口,逃避关税调控措施。
从2005~2007年的汽车产品进出口数据来看,我们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目的。今年,我国汽车出口额继续快速增长,而美欧主要汽车厂商陷入困境,世贸组织的这项裁决即使生效并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他们也无法有效组织起大规模的生产冲击我国国内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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