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永别了,武器》中文简体版权案”,几经波折尘埃落定。近日,记者通过上海译文出版社拿到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天津人民出版社侵犯上海译文出版社海明威作品中文简体专有出版权”行为成立,法院要求天津人民出版社立即停止对《永别了,武器》中文简体专有出版权的侵害,并赔偿译文社经济损失。而原告方却表示,和天津人民出版社的这一局,自家胜出了,却没有成就感,更高兴不起来。
据了解,一个“海明威”,已挑起国内出版界不止一起“版权官司”。而相似的一批有美誉度的外国文学经典图书,也屡遭侵权。相关出版社想拿起法律武器,却往往因成本过高而“无力回天”。
前些年,北京某出版社曾未经授权出版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译文社为此将其告上法庭,被告却质疑与译文社签订合同的海明威海外版权托管会的法律地位。随后,译文社请求海明威海外版权托管会出具其资质合法的证明材料。
但是,由于托管会成立于海明威去世后,由妻子玛丽·海明威签署,即使拿到证明材料,那是否还需要证明玛丽·海明威就是海明威妻子呢?加上这些是境外证据,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须经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公证并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我国。可想而知,履行完所有手续,得花费多少时间、精力?出于无奈,译文社选择放弃,撤销起诉。
如今,全国出版界都流行“发洋财”,翻译类图书层出不穷,侵权盗版者颇“有市场”。业内专家说,由于一些翻译出版外国文学的出版社版权意识不强,管理混乱,侵权盗版现象很难得到根本的遏制,使得某些海外著作权人及代理人对中国出版界的误解越来越深,导致他们在与中国同行进行版权贸易时实行“双重标准”,给中国出版社订立苛刻的条件,如规定印数、大幅度提高版税预付款等等。
这么一来,版权交易不是流产,就是被迫接受畸形的高价,“赚了吆喝赔了买卖”,最终导致我国的出版方无利可图。这方面,诺贝尔获奖者马尔克斯的作品至今无法引进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另据了解,本年度中国最具关注度版权引进案例——村上春树《1Q84》,现已炒出“天价”,花落谁家还不得而知。这样看来,在版权管理混乱的状况下,引进版权的官司,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