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明在《对和谐发展观的再阐释》一文中指出,迄今为止,人类大抵经历了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的谋生性发展、工业文明的增长性发展以及工业文明后期的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演进和梯级升华。由谋生性发展、增长性发展到可持续发展再到和谐发展,是发展理念的根本性变革。和谐与发展是和谐发展的两大构成要件,两者互为因果、共生互动,离开和谐的发展和没有发展的和谐都是难以想象的。为了实现和谐发展,必须进行与和谐发展相匹配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有利于个体自我的身心和谐,以培养和谐发展的人;二是有利于人与人的关系和谐,以营造和谐发展的社会关系;三是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以达到人类索取自然资源的速度与大自然再造能力的平衡。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组织和个人自主行动的空间不断扩大,主观能动性得到高度发挥,社会活力和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但由于体制局限和个人禀赋不同,人们从社会上获取的利益事实上是不同的,这种差异也会与时俱增,逐渐使社会成员之间在地位和财富分配等方面趋向两极,导致社会不和谐。可以说,我们依靠市场机制搞活了经济与社会,同时带来了一些负面后果。现在,我国的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这个时期同时也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会伦理需要调整重建”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以及占有资源不同的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还会拉大,而随着收入提高及差距拉大,各种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而新的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定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新旧体制、机制的衔接又不及时、不到位,就有可能产生社会无序、行为失范等问题。鉴于此,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我理解,这是党中央克服单纯市场机制局限性的一种新观点,是一种经济活力与社会和谐兼得的新思路,是“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统一的发展观,可以说,这是党中央继科学发展观之后提出的又一个崭新的发展观——和谐发展观。这一发展观旨在改善参差不齐、自相矛盾的发展现状,其主旨是不求最佳,但求和谐,营造一个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社会各阶层互惠互利,各自的利益都能得以基本满足,各阶层间的利益关系能够不断得到协调的社会。它给我们把握现代化建设中的矛盾及科学地处理问题提供了一种新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一、和谐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1、关注人际关系,统筹阶层和谐。
和谐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社会建设层面合乎逻辑的展开,它拓展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我们党提出并正在着手解决的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既触及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触及了社会建设层面存在的不和谐之处。“五个统筹”渗透和推进到社会结构层面,是生产力的发展对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等上层建筑提出的新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问题由此而生,这就产生了和谐发展观。这个发展观从“五个统筹”中抽象出人际关系,强调阶层之间的和谐。??
建设和谐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遭遇的课题和任务。单纯的市场经济是以“能者多得”作为自己的基本运作原则的,“富者更富、贫者更贫”的马太效应是它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当社会生产力还不是很高、财富总量还不是很多的时候,这种贫富差距还不会很突出。而当经济增长到一定水平、社会的财富总量大大增加的时候,这种差距就可能变得十分悬殊。这个时候,上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就会逐渐产生和凸显出来,不仅影响许多社会成员个人的生存状况、引发比较激烈的冲突、破坏社会秩序,而且也会阻碍经济本身的进一步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就是要弥补单纯市场经济机制所包含的这样一种缺陷,从社会结构、社会管理体制方面来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和谐发展观把侧重点放在人际关系的统筹上,是在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的基础上,为适应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而提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大特征,既涉及生产力的发展,也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既涉及经济基础,又涉及上层建筑,是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关系的总概括,其内容都离不开人际关系。我国正处在历史性的经济社会转型中,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新的变化:(1)经济多样化,各种新的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不断发展,产权关系和利益关系越来越清晰;(2)社会阶层多样化,除了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段和广大农民,在20多年的社会变革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3)思想意识多样化,诸种文化信仰和价值取向“百花齐放”。伴随着这种多样化趋势的深化,必然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在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变迁面前,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关系,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就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课题。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探索新的社会运转和社会服务服务机制,将会形成一套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相适应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心任务应该是降低社会的两极分化程度,将这种分化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以缓和社会内部各个阶级、阶层或群体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内的社会分化是市场经济机制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但超过一定限度的两极分化却是有害无益。虽然导致社会不和谐局面的因素有很多,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导致社会陷入严重不和谐状态的主要原因则是社会成员之间超出一定限度的两极分化。因此,缓和社会的两极分化,虽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经济、社会问题,但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特有的那样一些经济、社会危机。
2、干群和谐是阶层和谐的关键。
这十几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并不是各方面完全协调发展的时期。一度,我们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上,而忽略了各种社会问题,有的人在GDP崇拜下,只讲效率而忽视了公平,使社会问题有积压、增多的趋势,甚至以牺牲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个阶层(群体)的利益,形成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使社会运行不顺畅,社会各阶层不和谐。而阶层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干群不和谐。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群不和谐的决定方面不在群众,而在干部。我分析,当前干群不和谐有这样六种情况:一是在不正确的政绩观的影响下,打着为人民谋利益的旗号,干着劳民伤财的事;二是工作方向是对头的,但是争于求成,没有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三是为了个人仕途,只对直接上级负责而不管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来换取上级领导的器重;四是为了个人的既得利益,用自己的“政治优势”极力维护少数群体的利益,以便从中得到些“好处”,而不惜放弃群众利益,事实上,很多干部的隐形收入就是从这个途径获得的;五是干部群体事实上也成了一个利益集团,因而更关心自己,而把群众的痛痒置之度外;六是遇事不走群众路线,不同群众商量,不让群众参与,不去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上六种情况说明,构建和谐社会,既有发展观问题和执政能力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干部的立场问题。遇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反对的事情时,不能总是叫委屈,说群众素质低,不识大局,更不能称群众是“刁民”,把群众推向党和政府的对立面。而应该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实施“换位”思考,切实为群众着想,不断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3、当前求“和”,长远求“谐”。
和谐发展观的时间定位是解决发展中“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当前求“和”、长远求“谐”是和谐发展观的主张。社会生活是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利益之间难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运用根本利益作为调节标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决定各种利益实现的先后顺序。一般说来,人们往往选择那些与根本利益耦合程度较高的具体利益作为首先实现的目标,这也就是我们讲的“当前求‘和’”。??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党作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让群众直接认识和感受、摸得着看得见的,首先是对人民群众当前的切身利益的关心和解决。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不能看轻。“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在当前改革和结构调整中部分群众生产和生活出现一些暂时的困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要通过改革和发展,极大地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真正创造出使绝大多数人物质和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和共同富裕的条件。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会产生许多矛盾,强调“长远求‘谐’”,就是要使这个过程健康发展。在处理“当前”与“长远”关系时,要注意防止两种偏向。一种是,片面强调长远利益而不注意关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人民的疾苦不闻不问,对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现象和其他丑恶现象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以为只要经济发展了,效率高了,其他也就无关紧要,将来自会解决;另外一种,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当前改革的转轨时期,一些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思想观念,消极被动地维护既成的利益格局,改革不敢迈步,不能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和就业方式,带领群众创造新生活。防止两种倾向关键是要从大多数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4、微观求“和”,宏观求“谐”。
社会是宏观的,它是由许许多多的“会”与“社”等微观组织组成的,是宏观与微观的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对宏观与微观的要求是不同的,这里面就有一个空间定位问题。就微观来说,一个家族、一个学校、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局部乃至一个地方,要致力于求和,把矛盾解决在辖区之内,把活力奉献给社会;就宏观来说,要注意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城乡之间的和谐、不同阶层之间的和谐,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矛盾,减少磨擦,使社会处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当中。??
“和”是相互关系中比较满意的状态,而“谐”是指妥协共处的状态。和谐发展观之所以强调微观求“和”、宏观求“谐”,是为了便于我们找到构建和谐社会方位。自从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以来,关于指导思想、科学内涵和主要任务都有了框架,问题在于这些理论框架有些抽象,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干部和群众的行为上还不够具体,似乎人人有责,但又很难去负责。原因在于构建和谐社会宏微模糊。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微观求“和”、宏观求“谐”这一观点。就微观而言,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和一个群众,要致力于求和,求团结,把本单位的工作做好。这是非常现实和可能的。因为一个局部,情况比较清楚,矛盾比较单纯,资源配置比较灵活,积极因素容易调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有“不和”的因素就把工作做到那里,每个人都能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方位。而宏观社会,涵盖面广、跨度大,要素多而复杂,需要整合东西多,局部、部分、系统、整体之间不仅有层次之分,而且要素之间的距离也相对较远,这些远距离的要素之间矛盾,容易激化,处理不好会产生阶层对立、党群对立。这些矛盾要靠方针政策去调整,要靠法律制度去调整。协同起来费时耗资,社会成本较大,简单地用上述求“和”的办法很难奏效。因此,对于构建宏观和谐,关键是求“谐”,先求满意,再求最优,和谐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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