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观,它理应有两个前提:一个是抽象的;另一个就是现实的。然而,对于抽象的哲学观来说,它已经在教学楼里成为哲学系的基础学科。但是,在哲学系的大楼里却将“现实的哲学观”拒之门外,并认为它不是哲学。
但是,人们却在现实中自发地运用着现实的哲学观,只不过没有将它建构成理论体系的结构而已。比喻“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这两观就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而总结出来的,实质上,这两种观就是现实的哲学观。按理来说,现实的哲学观是可以使哲学成为一种职业的基础学科。因此,在哲学这门学科中,也就必然要将“现实的哲学观”作为是哲学的认识科学的理论体系去建构。
然而,问题是哲学到底有没有“现实的”与“抽象的”之分呢?应该有。而且在马克思的早期文本就已经确立了“现实的形式”,来建构“现实的理念”。因此,本文认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就是现实的哲学观。
一,“科学发展观”是对运用改革和开放、调整和创新,去实现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和全面提高人民最根本的利益的概括和总结;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是从上个世纪的78年提出来的。“改革”它是在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之后,并在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作为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从而提出要用“改革”的方法去改变计划经济的不合体制;“开放”——是要纠正那种封闭国门而单凭自力更生的力量去建设社会主义的错误方针而提出来的。
然而,经过十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成效是显现出来了。但是,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所以,从89到99这十年中,新的中共中央领导者也就提出:调整和创新。也就是用“调整”来纠正改革开放之后所存在的问题。“创新”就是用于纠正那种停止在改革开放的决策中而固步自封,所以提出“创新”来推动改革开放的进程。
实际上,从改革开放再经过十年的调整创新,从而使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也就在现实中显现出了它的生机。同时,以江泽民为首的党中央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实施其执政建国的总方针。
这样,在中国的当今现实中也就形成了:在改革和开放的这两种方法之后,又增添了调整和创新这两个新的方法。而且给改革和开放、调整和创新确定了运作的方向——就是朝着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和以提高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等为目的。
然而,当中国进入二十世纪后,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在调整和创新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加快实现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而提出“科学发展观”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因此,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的过程中,也就形成了一个以:改革和开放、调整和创新,以及科学发展的运用方法的理论层次。换言之,一个以“科学发展观”来总结概括改革开放、调整创新的理论结构——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而建构了。这一理论体系的建构,也就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而找到基础理论的体系结构。
诚然,科学发展观就是运用改革和开放、调整和创新的方法去创造先进的文化和生产力,以此来达到和满足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这就是最科学地、最能体现其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的含义,来作为对“科学发展观”的合理定义。
实际上,科学发展观——它是中共中央领导者在实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总结出来的,而不是在教学楼里研究的。
那么,科学发展观它在教学楼里理应属于什么学科呢?也就是说,科学发展观它是不是哲学观?如果它是哲学观,那么它是什么性质、什么形式的哲学观?
然而,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早就对哲学观的认识和理解,是从“现实的”这一概念,而确立了它的另一个前提:就是“在现实的存在”中。当然,马克思早期著作是用“在现实中的存在”去批判“在抽象中的存在”,是由此来确立一种运用于对现存事物的改变,而创立的现实的哲学观。
但是,由于马克思是运用批判的方法来揭露在抽象中存在的哲学观,因此,哲学家们那是不会放弃在抽象中存在的形式的,所以马克思的这一创立,也就没有被哲学家们接受“在现实中存在”的哲学观,因而“现实的哲学观”的这概念,就只能在马克思早期文本中而沉睡着。
但是,在马克思早期文本中所陈述的在现实中,的确存在着的现实的哲学观,它已经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实践过程中给展现出来了:这就是科学发展观来概括总结和归纳:改革、开放、调整、创新,以及运用这些方法去科学地发展先进的文化和生产力,来实现物质基础的增长和满足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方法,并以科学发展观来统称。
然而,在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实施科学发展观来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各种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比喻高能的消耗、生态不平衡、贫富的差距、社会不安定的等等问题都在出现。对此,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又提出:要用“和谐发展观”来解决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产生的问题。
二,“和谐发展观”它是对正在进行改革和开放、调整和创新的实践中,所出现的问题作出纠正而总结出来的协调观;
理应说,和谐发展观就是以重新思考的方式而运用调节、控制和转变的方法,来解决在改革开放、调整创新的实践中所现出的各种社会问题。
经过运用和谐发展观的方法,也就有效地、渐进地在解决着各种社会问题。这就说明,和谐发展观是对科学发展的协调观。
这样,中国的哲学领域内,以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而构成的现实的哲学理论体系结构,也就形成了。同时,将挖掘马克思文本中的认识前提:即现实的事物与现存的事物的关系,以此作为“现实的哲学观”的基本问题,并以马克思创立的“现实之间的联系”和“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来作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运用于研究现实的联系和根据。那么,一个完整的现实的哲学观的理论结构也就形成。
三,现实的哲学观就是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观,它与抽象的哲学观一道、而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完善。
哲学,它是一门认识科学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它是不是只发生在抽象领域的呢?换句话说,哲学难道就只是用抽象语言来表达认识的唯一方式吗?
实际上,哲学既是一门认识科学,那么,认识的对象、它一方面是以抽象其一般和普遍的概念、范畴来总结归纳认识,那么,另一方面就理应将抽象的概念、范畴运用于现实来实现、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而哲学不能只是为了解释抽象存在的问题。而且马克思早期著作也已经开辟了哲学理应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的出路。
然而,在中国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用于认识现实,在毛时代那是发挥得“最出色”的。也就是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文革”时期,那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结合现实的活学、活用的应用,而创造的到了“顶峰”。比喻说,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用于现实的党性原则,也就是将“唯物”作为“无产阶级”的立场;将“唯心”作为“资产阶级”的立场。并将思维决定存在的观点以“主观主义”而用于现实;同时,又把存在决定思维的观点,以确定什么是真理的方式?从“真理”就是客观实在的定义,而运用于认识现实。
这样,凡是在现实中存在着的、也就是被最高领导者认可的、承认的、就都是客观实在的“真理”,而没有被最高领导者认可的、没有承认的,如果有人去发现不同于最高领导者所认可的、或没有承认的,就当作是“主观主义”的“错误”批判、斗争。
因此,只要教学楼的哲学研究者,去从“以阶级斗争为纲”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这两个时期的指导思想作一比较的话,就可以看到这样两个事实:在前一个时期的中共中央领导者——那是运用的抽象的哲学观(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来指导中国人去搞“阶级斗争”和“思想革命化”,而且教学楼的哲学家们也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原理,结合毛时代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去解释得——既能活学、也能活用。然而,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课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它只能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思想革命化”的现实中而发挥作用、只能在“阶级斗争”和“思想革命化”中而活学、而活用。
那么,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为什么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现实中,却只能成为“哑吧”呢?这只能证明这一哲学观的原理,根本就不是为“改变事物的现状”而创立的,而是为“固态行为”服务的。所以在改革和开放、创新和调整,以及在科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这一哲学观就成了“哑吧”。
综上所述,也就证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只有抽象的“解释看法哲学”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其现实的“改变实现哲学”来填补它的空白,才是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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