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 党利斌 周航宇 万国威
教育平等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支点。社会是分阶层的,这本身是合理的。社会阶层的流动性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教育是和平社会为各阶层的人重新洗牌的主流的合法渠道。
一、效率与公平理论
从经济学的角度评价公平,它包括机会均等和收入均等两个层次。机会均等认为,个人或企业进入市场要起点一致,并且遵守平等的竞争规则。绝对的收入均等实质上就是平均主义,它通过分配和再分配使每个人生活水平相当。经济平等无论是收入分配的均等还是财产或资源分配的平等,都只能是相对而言的。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保障。如果财富分配非常不公,经济制度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如果社会动荡,效率也只能是空谈。因此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追求效率,而在社会保障领域更应当关注公平。
二、我国目前教育的突出问题
教育是一种公共资源。因此,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平等地享有教育成果。由于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教育资源被垄断,建立和谐社会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通过资源的再分配来弥合贫富差距的鸿沟。目前我国教育突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
主要表现为地域性,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陆的教育资源相差悬殊,同一省份的不同地区,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存在较大差异。此种教育资源的协调需要政府的行政参与,长期内才能收到效果。
(二)教育机会不平等
主要表现为个体性,制约因素主要是经济因素。政府可以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来实现教育资源的再分配。因此,对低保子女的教育救助无疑会对完善我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目前长沙市无业型低保子女教育状况
(一)调查分析
在对无业型低保家庭的442人调查中,选择将子女教育放在可支配收入首位的占总数的63%,教育资金开支在总开支中达到50%以上的达到45%,为减轻家庭负担,会让孩子辍学的家庭占36%。
我们发现经济因素是制约无业型低保子女接受教育的主要因素。接受教育权利的丧失,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教育匮乏与贫困的代际转移,形成恶性循环,更主要的是如果这种代际转移一旦形成,社会底层成员就会处于长期绝望的心理状态,成为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将会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长沙市教育投入模式下的教育救助政策
在教育资金的下拨上,将财政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转移到基本教育建设上来,保证了资金的充足来源。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市无业型低保家庭子女实现了全免费,有力地保障了教育机会平等。在均衡教育资源上采用新思路,通过行政力量在辖区内实行教师在五年内不得调动的政策,将评职称与在教育匮乏地区工作经历相挂钩,防止教育资源的差距越拉越大。这种管理理念是一种新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前面提到的我国目前存在的教育问题。
四、保障低保子女教育机会均等的基础
(一)法律基础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同样规定了各地方在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时候可以适当考虑低保家庭的教育费用的支出。但并未列为强制性规定,而是将这种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根据地方财政状况决定是否将其纳入救济范围。原因如下。第一,教育救济不具有普遍性。虽然在调查中无业型低保家庭大部分的子女都在接受教育,但并不是所有的子女都在接受教育,而且无业型低保又是社会救济对象的一小部分。第二,由于最低保障金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科学性,而且本身具有刚性,一旦制定只能上升不能下降,制定的太高,会成为政府的负担,有违效率原则。所以,各地方政府在制定时一般不会考虑到低保家庭中教育费用的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的是维持居民的最低生活,但由于我国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大学学费增加,增加的幅度势必要大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增加幅度,而且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那么无业型低保家庭的大部分可支配收入都投资到了教育上,用于维持生活的费用大大减少,几乎不具有承担社会风险的能力,从结果上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的并没有实现,与我们的目标是相违背的,是一种行政无效率。
与社会保险相比,对无业型低保家庭的救助形式十分单一,保障的没有形成有效的救助网络。许多救助形式都没有制度化,统一化。医疗救助等与低保家庭息息相关的救助形式也只是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具体的情况来考虑是否提供。鉴于所需解决低保子女教育问题的迫切性,急需国家通过立法将教育救助确定为一种像司法救助一样的法定救助,作为低保家庭接受教育的一项权利。
(二)教育救助的多元价值
教育救助的收益远大于机会成本,保证公平的同时,其本身也是有效率的。政府为教育投资,个人是直接的受益者,但研究表明,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的社会收益远远大于受教育者个人所得的利益。根据谁受益谁付费,受益多付费多的原则,政府应提供教育支持。多元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价值
从长远看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减少失业救济,贫困补助等财政支出,带动就业。对教育的救助增多,那么将来在其他就方面救助的投入就会减少。
2.社会价值
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可以减少犯罪率,机会的平等可以缓和由于贫富悬殊造成的社会矛盾。
五、教育的发展趋势
义务教育免费,普及中等教育(主要是高中教育),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是我们国家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义务教育,由国家强制保障,国家作为义务主体当然有义务通过财政干预保证贫困学生接受教育,这里不予讨论。关键是高中教育和大学教育。大学教育中的奖学金制度,贷款制度和助学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低保家庭子女的教育费用问题,并且能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但我们不能不看到负面的影响。当代社会就业压力巨大,毕业的大学生就可能面临着失业,不具有还贷能力,那么本身的信誉度就会丧失,又成为低保的对象,造成恶性循环。而高中教育与此相比更显得单薄,没有任何的制度保障,低保子女的减免学费主要是通过学校实现的。父母为保护子女的自尊心不受伤害,宁愿让子女辍学。
当然,教育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子系统应当与其他救助方式协调发展,每个子系统尽管保障对象、保障内容、保障方式存在差异,但他们是一个完整的、协调的体系,在发展中尽管侧重点不同,但不可顾此失彼。教育救助同样需要就业救助的配合,只是教育救助应该被提高到一定的高度被重视,因为它应该是解决贫困代际转移的最有效的途径,更是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摆脱救助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