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门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质量监管实施细则》正式颁布,这标志着该市交通工程建设又多了两道监管平台,即交通工程试验中心和工地试验室。
质量是道路工程的生命,近年来,该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通过质量回访、聘请编外质量监督员等有效方式,完善了质量监管体系,道路工程质量比较稳定。但是这些监管都是事后监管,在建设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合格现象,施工单位必须反工,既影响了施工进度,施工单位也需承担一定损失。去年,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决定建立交通建设工程试验中心,借助中心试验室,加强道路工程的事前和事中监管,将工程质量牢牢掌握在业主手中。去年年底,海门市投入150万元,引进了先进的测量设备,建起了试验中心,目前交通工程试验中心已经投入运行,该中心作为工程质量管理主体之一,履行指挥部抽查、政府项目组日常抽检委托检测、各分项工程验收检测、对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标准控制签发、质量仲裁与投诉处理等职责。
该市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同时要求,凡是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量2000万元以上、监理工程量3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建立工地试验室,并以此作为开工条件之一。市交通工程试验中心受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工地试验室及其检测行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