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前方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份开始在长江干流宜宾以下2000多公里水域全面启动。目前,沿江8省市区域行动组已相继成立,正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展开各阶段工作,以实现有效遏制各类涉砂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的目的。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担任行动总指挥,并决定由两部分别派出机构——长江委和长航局牵头成立前方指挥部。本次行动中,海事、航道、公安等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一起,积极联合沿江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分类处置、有效巩固”的原则,分段分片同时进行涉砂船舶及相关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对清理中发现的采砂船及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涉砂船舶,行动组将依法做到“该停的必须停下来,该返的必须返回去,该拆的必须拆到位,该查的必须查彻底”,实行分类处置,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起涉砂船舶的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施行8年来,采砂管理工作正逐渐形成健康循环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去年4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签署了《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备忘录》,稳固了两部长期以来密切协作的成果,明确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对充分发挥两部的职能优势,形成职能互补的执法管理合力,具有显著成效。目前,大型采砂船偷采现象在长江干流上已基本消失,实现了长江采砂秩序的始终可控良好局面,促进了沿江地区的经济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