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10日在北京表示,按相关国际公约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温室气体自主减排行动不接受国际核查。
在当日全国人大年度例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解振华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得到国际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减排行动应该接受“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核查制度。但发展中国家用自有资金确定的减排项目,用自己钱办自己家的事情,按规定是可以不接受核查的。
解振华表示,中国的自主减排行动不接受核查,这是主权问题。对于变相地核查,中国也不接受。但考虑到全球的利益,中国采取了灵活的态度,提出对各国自主采取的行动,在不侵犯主权的前提下,中国可以接受对国内的行动进行国际磋商和分析,而并不是侵入性的核查。
解振华强调,中国为气候变化的谈判作出了贡献,推动了整个谈判的进程。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是公开透明的。今后中国将会通过国家信息通报的形式,每两年向国际社会公布中国采取减缓行动、采取政策措施和取得效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