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月饼强制性标准增添了新内容。此前的“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的规定将被取消,由“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所代替。
月饼制作高峰期已经到来,最新实施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时地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调整。昨天,记者从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推进处了解到,2005年9月2日发布的标准规定:“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厘米”,新标准修改为:“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包装材质应符合环保要求及食品卫生要求。”
这是对月饼净含量和包装内壁大小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要求。净含量为500克的月饼,包装盒内壁不得超过4500立方厘米。”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朱念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的标准,存在不易测量、企业不好掌握的问题。“修改后的标准更具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使得月饼生产企业容易把握。”
对于此前有月饼厂商在月饼盒中放置照相机、金银首饰等进行售卖的情况,朱念琳表示,这种销售情况需按照食品标签标准进行查处,包装标签不得标注为“月饼”,而应该是价值主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