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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品全面实施GMP和GSP 分体现出连锁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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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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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从2005年1月起,未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未通过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行停产。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得到的消息称,目前未在限期内通过GMP认证的41家药企已停产,未通过GSP的100多家零售药店将从2005年起停止经营。
截至2004年10月31日,上海市已有128家药品批发企业、2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722家药品零售门店通过了GSP认证,有8成为连锁药房。所有新开的经济药房都已通过该认证。同时,还有100多家药店无法通过GSP认证,因此被淘汰出局。
在上海药品生产全面实施GMP和GSP的进程中,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管理处王燕处长指出,国外目前已有几千家有规模的连锁药店,而上海较大规模的一般也只有三四十家,不能充分体现出连锁的优势。而政府一直都在鼓励企业开办大型连锁药房。因此,她希望上海的连锁药店能够做大做强,逐渐扩大自己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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