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7月6日发出通知,从7月15日开始,取消、暂停和降低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色服务。据省物价局初步统计,这次全省取消、暂停和降低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为企业减轻2亿多元的负担,能进一步促进特色经济的发展。
取消的8个收费项目是:健康相关产品初审费(卫生部门)、特种食(用)品产品审评费(卫生部门)、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生产审评费(卫生部门)、产品质量事故分析收费(交通地方海事部门)、公路运输客运单收费(交通运管部门)、公路运输货运单收费(交通运管部门)、产品标识审查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定期监督检验收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暂停的1个收费项目是:对外贸易单证认证费(省贸促会)。
降低10项收费标准是:卫生部门收取的工商产品卫生学鉴定费由按总评价投资金额的1‰降为0.6‰;食品用机械卫生学鉴定费由每种1200元降为1000元;食品质量仲裁费由每宗400元降为200元; 知识产权部门收取的专利技术合同鉴证费由按合同中专利使用费的1%降为0.8%;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每专利号由50元降为30元、每课题由300元降为200元;国土部门的测绘仪器检测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2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定收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5%至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建筑起重机械检验费由每台次1500元降为1200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收费文件另行下发。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法律法规乱收费者,物价、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