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证券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10月18日,是湖南境内证券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会员大会为协会最高权力机构。协会设理事会和秘书处,作为协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下设研究培训部、会员部、综合部等部门。协会接受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及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伴随着湖南证券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壮大。目前,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共有会员单位78家,主要是湖南境内证券公司及所属证券营业部、异地券商驻湘证券营业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其中证券公司4家,证券营业部65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2家,会计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2家,新闻媒体1家。
1999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明确了证券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指明了证券业协会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在国家发展证券市场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协会本着维护同业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宗旨,积极开展工作。在规范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防范市场风险、加强会员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宣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密切海内外同行的友好往来等诸多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协会会刊《湖南证券业》已成为宣传湖南证券市场、加强同业交流的良好载体。
经过十年风雨,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从稚嫩走向成熟,已成为了政府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与纽带。2003年被湖南省民政厅评为“省级先进社会团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湖南省证券业协会将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