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银行业协会(Hunan Provincial Banking Association)原名“湖南银行同业公会”,成立于1999年11月5日。该会是经银行监管机构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
银行业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和政策,以促进会员单位共同利益为宗旨,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和服务职能,为金融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为了加强全省性的行业自律管理和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名称保持一致,经该会2001年10月25日第一届理事会第八次理(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请中国人民银行和省民政厅批准同意,该会自2001年11月14日正式更名为“湖南省银行业协会”。
协会现有会员单位22个,准会员9个,决策机构为会员大会。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理事会由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会长由省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行长轮流担任,每届任期两年。第一届会长为省建行行长彭茂吾;第二届会长为省农行行长朱世强;第三届会长为省工行行长白涛(2004年3月—2005年9月),省工行行长吴宏波(2005年9月—2006年3月);第四届会长为省中行行长王健强(2006年4月—2008年3月);第五届会长为省建行行长龚蜀雄(2008年4月起——);专职副会长:湖南银监局原纪委书记杨俊文;副会长: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行长黄忠斌。
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刘志斌同志任秘书长,苏虎雄、刘解放同志任副秘书长。秘书处内设办公室、维权部和自律部三个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