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成立于1985年3月,是根据《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经湖南省建设厅批准,在湖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登记证号湘社证字A039号)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全省性社会团体。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政府和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围绕行业特点开展各项活动,努力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推动勘察设计咨询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湖南省建设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领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指导。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下设 2个分会:岩土工程分会、电力勘察设计分会。截止2006年初有527家会员单位。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勘察设计行业及其市场管理,承办主管部门委办的各项工作。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宣传职业道德,严肃行规行约,协助政府监督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有关政策、法令,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对勘察设计体制改革、促进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工程投资效益等涉及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发展的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会员单位服务。
(三)组织开展行业现状调查,收集行业基础资料,掌握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组织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本行业出现的实际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活动,进行技术、质量的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举办各种学术活动,交流推广质量管理、生产经营、技术开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经验,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
(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勘察设计水平。组织技术开发和业务建设,协助会员单位拓宽业务领域和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
(六)认真听取会员单位意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要求和建议,维护勘察设计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开展省内外勘察设计协会之间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八)发挥行业人才、技术优势,组织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举办有益于加强会员单位相互联系,增进友谊的各项活动。
(九)编辑出版《湖南勘察设计》及其他资料,及时传达政府有关文件、法令、规定,宣传国家建设方针,组织信息交流,为会员单位提供资料、信息服务。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曾于1994年、2005年二度被湖南省民政厅评为:“先进社团”;2005年、2006年二度被湖南省经贸委、总工会、技术质量监督局评为“优秀QC小组活动推进单位”。
理事长: 谭述迪(代) 秘书长:谭述迪
办公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84号天心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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