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各地、各部门把培育法治文化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强化组织保障、浓厚社会氛围、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法治实践上做文章,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载体、新做法,打造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法治文化的规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各级党委政府更加注重运用法律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更加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规范执法的满意率逐年上升,2007年达到98.69%。
蓬勃开展的法治文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省深入开展。目前,我省已有1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09个村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94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位居全国前列。
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2008年度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评选中,江苏有24个县(市、区)进入,其中前10位中江苏占了9席;在“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名单前10名中,江苏省占了6席。
组织网络覆盖基层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重点工程,连续三年的《法治江苏建设工作要点》都把法治文化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在今年7月召开的法治江苏建设推进大会上,省委主要领导对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无锡、扬州、仪征、宝应、江都等地还专门出台了有关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9月在无锡江阴市专门召开了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无锡和江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为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省、市、县(市、区)三级都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成员单位涵盖司法行政、党委宣传、教育、经贸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普法与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形成了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格局。
同时,省注重法治文化的队伍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市、区)三级普法讲师团人员8436名;建立了遍布城乡的普法宣传员、志愿者、联络员以及高校“法律人”队伍网络,现有法制辅导员9878人,法制宣传志愿者93583人,常年活跃在基层的法治文艺团体有数百支。
“一地一品”形成特色
为筑牢法治文化建设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我省各市、县(市、区)在城区中心位置普遍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一条街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大多数乡镇(街道)也因地制宜建成了各类法治园地、法治学校,有的地方还设立了法治文化馆。无锡市在全市9个县(市、区)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讲坛、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区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权靠法”的法治观念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接受。江阴市推出以建设“江阴法治公园”为主的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十大举措,探索形成了集“研发、创作、推广”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建设发展模式。南通市通过新建一批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工业园区等法制教育基地,做到“法制图片时时见、法制报刊天天换、法律服务周周有、普法课堂月月开、法治文艺季季演”。
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推出了一些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载体、新形式。扬州市通过开通“法治短信服务平台”、编印“法律常识口袋书”、推广“农家法制书香工程”等一系列法治文化建设的创新载体,着力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品位。徐州市以社区为依托,以居民楼道为单元,以楼道学法“中心户”为引导,开展“法治新风楼”创建,搭建了居民法治文化建设的新平台,使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触角深入到了每一个家庭基本细胞。南通、连云港、宿迁、盐城等地将“法治文化大篷车”开到了学校、企业、市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人口聚居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治文化建设形式创新,极大地浓厚了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各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平台,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目前,我省已在电视、广播、报刊开设法制专栏(节目)299个(档),建立普法专用网站97个。南京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的《法治现场》栏目、徐州日报开设的《今日说法》、《以案说法》和《大案追踪》栏目、镇江市开辟的《法治12分》、淮安市电台推出的《律师热线》、宿迁电视台的《维权365》等栏目,都已经成为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大餐”。南京市白下区开通了全国首家网络法治博物馆,玄武、鼓楼两区制作《法治玄武》、《法治鼓楼》电子杂志,丰富法治文化载体,拓展法治文化覆盖面。
各地纷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建设如火如荼。2007年,我省19个部委办厅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完全由群众自编、自导、自演的江苏省第五届法治文艺调演评比,共创作各种法治题材的文艺节目450多个,组织调演、汇演100余场次,极大地繁荣了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各地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中,注重挖掘当地文化传统,推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打造了地方特色品牌,形成了“一地一品”:如无锡市的“法治论坛”,海安县的“法治文化节”;宿迁、徐州等地的法治地方小戏、常熟市的法治山歌;南京市的“小强进城记”普法扑克和法治农民画;苏州的学法普法卡通形象;如东市的“口袋书”、“掌中宝”、“一周一法卡”;太仓、宜兴、沛县、睢宁等地创作的法治动漫与法治漫画作品等。
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各地、各部门把法治文化建设有机融入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之中,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等共同发展,丰富法治文化内涵,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倡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省各级审判机关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主题,积极开展法院文化活动,涌现出了江阴市法院等法院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增强了广大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省检察院专门下文要求江苏省各级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倡导文化育检、文化兴检,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免疫力”;省审计厅提出把法治文化建设与审计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将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南通市企业法律顾问团深入到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与宣传,并将编印的《百万职工同学法“掌中宝”》、《职工维权实用手册》等材料,及时分发到企业职工手中,为推进企业法治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海门市推行的“职工维权明白卡”、通州市实施的“企业家法学会主题沙龙”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了良好平台。
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机融合,强化农民学法用法。省司法厅根据江苏省农民工人数众多、流动性大、法制教育相对薄弱的特点,以“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为主题,组织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在全国实现了四个率先: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率先在江苏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率先组织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合作对接,率先在农民工集中点广泛建立法制学校和法律咨询点,构建了全方位、广覆盖的农民工学法体系,大大增强了农民工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南京溧水县在农户中开展“十星三户”评比,其中的“学法星”和“遵纪守法户”成为该县村级法治文化建设无形的精神产品。
将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进一步丰富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泰州高港区、海陵区、扬州宝应县在全县各所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法律伴随我成长”的演讲比赛和“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大赛,有力增强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常州、镇江、淮安等地在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崇尚法治、遵纪守法的意识。连云港市赣榆县通过开辟法治文化墙,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拓展青少年学法途径,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法治成果惠及于民
全省各地坚持以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以法治文化引领法治实践,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提升执法质量与司法水平,彰显法治文化价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大理念,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共同承办的“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推动了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创新。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共同召开了2008年刑法学年会,召集全国的刑法学专家共聚南京,共商刑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积极推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刑法学研究。无锡市连续三年成功举办“法治无锡论坛”,还就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专题研讨,共同探讨法治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新思维、新举措。
南通市坚持把法治实践作为推动和检验法治文化建设效果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法治实践中处处渗透法治理念和内涵。坚持“官民平等”原则,实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程;恪守“执法为民”宗旨,实施权力阳光工程;彰显“公平正义”理念,实施和谐司法工程;凸现“法治惠民”精神,实施法治实事工程;遵循“权责统一”要义,实施监督查究工程。常熟市通过在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规范建设年”活动,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全面落实执法与办案办事公开,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范围,完善各种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彰显法治文化的公平正义和亲民价值,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