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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方式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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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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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称《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准排斥其他系统投标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公共项目必须招标
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包括能源项目、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邮电通讯项目、水利项目、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规模标准就必须进行招标。
自主项目自主选择招标方式
完全由企业自主决策立项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报批的建设项目,企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企业章程和项目的特性,自主选择招标方式,但必须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特殊项目可不招标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如遇到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任一情况,经批准后可进行邀请招标。
不需要审批的项目,如遇到: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之一,可以自行决定不进行招标。
建立招投标活动信用制度
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系统,记载并公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招标投标活动参加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违法行为处理结果记录,但涉及保密事项的除外。
设立评标专家库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中的专家成员应当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可以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行业评标专家库的基础上建立全省综合性的评标专家库。
来源:江西商报 编辑:何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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