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崇明县按照市农委有关文件要求,总结推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村级财务规范化特色管理。
一、领导重视,组建班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专门建立由县纪监委、财政局、集资办等部门组成的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分别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小组,切实加强专项工作领导和特色指导。
二、创新思路,加强监管。一是成立村级代理记账中心。全县16个乡镇全部成立村级代理记账中心。县政府拨出专项资金,为代理记账中心配置农村财务管理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二是建立财务网络监管系统。全县在县农经等部门设立3个县级监控点、18个乡镇级监控点和48个记账点,使全县村级财务全部纳入财务网络监管特色系统,在全市率先实行村级财务网络化监管,实现了农村集体财会记账无纸化、账务处理电算化、信息传输即时化、财务查询公开化和上级监控网络化。
三、加大培训,强化指导。一是组织开展理财小组组长培训,明确职责和活动内容,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加强对试点村进行现场指导,听取试点工作意见和特色建议,认真解答有关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账务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三是总结、宣传、推广试点村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
四、统一标准,严格验收。县农经主管部门成立验收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通过深入实地,走访镇、村,听取基层工作汇报,检查台账档案资料,翻阅财务凭证,并与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访谈等方法,对市级和县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进行工作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沟通,及时整改。
五、规范管理,成效明显。16个市级试点村全部达标,取得了预期效果。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各试点村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推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二是充分发挥了会计监督作用。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使会计核算更加规范、及时、准确;实行村级会计代理记账,有效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三是队伍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学习培训和实施会计电算化,全县农村财会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得到改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全面实行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