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加快步伐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特色管理条例,加强综合治理,完善服务和管理,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深圳市的和谐发展。这是记者从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中获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市区计生部门都反映,深圳经济社会转型较快,流动人口数量多,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一些难以操作的实际问题,如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等问题,没有做出详细规定或没有规定,使计生部门在执行时没有充分而具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同时,在利益导向机制方面,深圳市出现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难以落实,群众需求与政府兑现奖励的差距等问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也遇到执行难等困难。
为此,市区计生部门都认为,深圳市应尽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深圳流动人口多等各方面实际情况,通过完善奖励优惠政策及社会抚养费制度,明确综合治理法定化,从而完善服务和管理,促进深圳市的和谐发展。
据了解,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特色管理条例初稿已经完成,并由市法制办报市政府。邱玫表示,市人大将全力促进相关立法工作。
吴立民等市人大代表在汇报会上建议,应该进一步提高奖励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如对1994年制订的独生子女费标准予以提高,把独生子女的奖励优惠政策从14周岁延长至18周岁。同时,还应当提高独生子女家庭的福利,如在入学、就业方面都应有优惠政策,让独生子女家庭切实享受到计划生育带来的好处等。
执法检查组昨天先后到福田、罗湖、盐田社区进行检查。据介绍,目前,全市616个社区中已经有407个社区通过自建、共建共享等方式建成了标准统一、功能齐备又各具特色的社区生育文化中心,按计划,深圳市将利用3年时间在每个社区建立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实现社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