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今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对外公布,这意味着在《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后,对《方案》的贯彻实施正向纵深推进。《实施方案》透露,年内将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特区范围延伸至全市。
《实施方案》使得深圳新一轮改革有清晰的线路图——按照“总体方案—三年实施方案—年度改革计划”的滚动实施操作办法,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六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而这六大方面的突破,更涵盖了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产业用地出让方式多元化、推出创业板、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加快深港合作和珠江东岸一体化进程等内容。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此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中之重。《实施方案》明确探索行政层级改革,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行政层级改革试点工作,整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行政管理资源,缩短管理链条。同时,进一步完善适合深圳实际的大部门管理体制,精简领导职数,扩大交叉任职。
2009年是推动综合配套改革的关键年。根据《方案》,我市今年要全力启动、扎实推进几项重点改革,力争在年内基本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良好基础。这些重点改革工作包括:
一、全面启动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
二、加快设立坪山新区,深化功能区、管理区改革。
三、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探索整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行政资源,创新基层管理体制的试点。
四、拟订专项方案,向国家申报争取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
五、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拓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研究出台产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政策。
六、启动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各项工作,平稳推出创业板,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七、启动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深圳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八、实施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九、落实《规划纲要》,加快深港紧密合作、深莞惠一体化进程,启动和推进珠三角地区人才工作联盟工作,积极推进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