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深圳新一轮机构改革随之启动,力争在今年10月1日前基本完成。
与深圳以往的7次机构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本着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与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的新路子,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大部门体制、优化政府运行机制、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精简机构等方面呈现出五个新的主要特点,在产业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
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特别是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城市管理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子。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架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着力消除制约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深圳加快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体现五大特点
特点1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方案》鲜明地提出了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从城市政府直接服务企业和市民的实际出发,在加强经济调节的同时,更加注重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全面梳理部门职能,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方案》对各部门都提出了职能转变的具体要求。
特点2 在较多领域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
《方案》提出,在发展和改革、科技工贸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卫生和人口计生、人居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等10个领域,实行职能有机统一,功能定位准确、部门数量精干的大部门体制。在其他领域也按照大部门体制的要求做了一些调整。
特点3 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方案》提出,市政府机构统称为工作部门,并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做出区分。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督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委”、“局”都对市政府负责,“委”对“局”的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和综合指导,“局”对“委”进行政策反馈和建议。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指的是政府内部的职权配置形式和相互关系。通过相关职能及其机构的整合,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行不力等问题。按这一要求进行改革,有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有利于改进政府管理,做到权责一致,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授权情况,这三种职权有的由不同政府部门分别行使,有的由同一部门的不同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分别行使。具体组织和运行形式,将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
特点4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突出明确和强化责任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坚持把强化落实责任作为改革的重点,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权责不一致问题。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
特点5 大幅精简机构数量
通过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部门管理机构,并将一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等,改革后的深圳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31个,比改革前实际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为1/3,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同时,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五个领域取得突破
根据《方案》,深圳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任务,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优化政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本轮对政府机构的一系列整合、重组和调整,改革将在产业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突破1 产业管理领域:统筹宏观发展提升产业能力
【改革举措】组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健全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制定符合实际和长远发展的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规划、计划,持续增强深圳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是政府产业管理的重要任务。
改革前,深圳涉及产业管理的部门较多,资源分散,多头管理,聚合度不高。主要表现为:其一,宏观与微观管理不分。且在实际工作中,微观往往冲淡宏观,批钱批项目重于产业政策、发展计划;其二,相关产业管理部门在产业准入审批、项目引进、资金扶持、配套服务等方面政出多门、职责交叉等问题十分突出;其三,产业发展与科技、信息化分离,三者间难以相互促进,不利于产业水平的提升;其四,现行的园区管理体制增加了企业的办事环节,弱化了为企业服务的职能。种种弊端,导致工作不协调,管事的不管资源,控制资源的又不保障市场供应;政策不协调,全市产业发展园区内外不平衡等,影响了深圳经济协调持续发展。
此次产业管理领域的改革,在统筹发展和产业能力提升上取得了突破。
一是为加强发改部门的宏观统筹功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将物价局属于宏观调节的定价职责,统计局承担的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密切相关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转向统筹深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为实现以科技发展引领产业升级、以流通引导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减少企业办事环节,提升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整合了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税区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5个部门,组建了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对产业实施统一管理,并重在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
突破2 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谋求城市整体协调发展
【改革举措】组建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重组城市管理局
资本、人才、商品、信息等各种社会经济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聚集造就了城市,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一个城市如何创造环境和区位优势,聚集和配置更多的稀缺资源,提升为所在地区或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的能力,是城市政府不得不考虑的重大问题。建设好城市,管理好城市,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
深圳作为年轻的新型城市,在改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探索,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但在改革前,多个部门间分工不合理,职责交叉重叠,建设和管理缺乏整体性协调性。具体表现为,一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缺乏有机衔接,且在土地管理等具体工作上,部门间的扯皮,既令企业无所适从,又影响了城市协调发展;二是交通运输管理系统情况错综复杂,管理缺乏规范;三是园林绿化按传统的城乡分治模式,由城管和农林渔业两个部门管理,与城市化后山林由发展林业经济功能转向为城市环境服务的新格局不相称,等等。管理中划分不同的标准,工作中增加许多不必要的协调,给城市资源配置、整体环境建设等带来了不少障碍。
此次改革,力争在谋求城市整体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施的有效性,新组建了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统一负责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综合协调与平衡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业规划,强化政府对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掌控,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和产业空间集约使用,实现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全面协调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建设。
二是为适应城市化发展,组建了交通运输委员会,统筹负责特区内外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执法以及运输管理(特区外的交通、公路也由原来的分级管理调整为市垂直管理)。
三是按照城市化的总体要求,推进深圳园林城市、花园城市建设,实现林业和园林的统一管理,重组了城市管理局,统管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
突破3 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领域:全面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与水平
【改革举措】组建人居环境委员会
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已成为政府越来越重要的职责。
深圳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近年来虽然加大了环保投入,加快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了污染综合防治,但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环保规划性不强,管理系统性不足,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管理、水污染治理之间有机衔接不够,环境保护手段有限等问题,环境和资源的压力仍在加重。
为探索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由“三废”治理为主转向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全面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与水平,此次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新组建了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统筹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建筑节能、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等工作。同时,人居环境委对涉及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务、气象等部门实行归口联系。
突破4 市场监管领域:理顺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统一监管执法
【改革举措】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交易各方公平竞争,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关乎经济发展和民生,政府负有监管之重任。
深圳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各类要素市场活跃,市场监管任务较重。然而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按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分工,与市场要素因流动而应对一些事务不再实行相互独立管理的特点不相符,导致市场监管职责不清,执法资源分散,割裂了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影响了市场监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降低了市场监管效能。
为加强对流通、生产领域的统一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有力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执法力量与执法手段等整合优势,本次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局,统一承担原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由目前的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5个部门负责,减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3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由目前的工商、知识产权2个部门负责,减为市场监管1个部门负责。而且,新成立的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大幅降低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健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食品)质量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突破5 社会管理方面和公共服务领域:突出改善民生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改革举措】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建设局、文体旅游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这次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突出改善民生,把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制。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此次改革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完善住房和建设管理体制。住房保障事关百姓的安居乐业,此次改革按照国家要求组建住房和建设局,统筹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和建筑市场管理。
——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业的协调发展。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联系紧密,体育、文化与旅游逐步趋向融合,此次改革新组建文体旅游局,将整合文化、体育、旅游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有力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增强文化软实力。
——提高政府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为整合应急力量,有效利用各类处置应急事件资源,提高突发应急事件反应处置能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此次改革探索构建了大应急管理体系,即整合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办,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指挥全市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