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17日表示,政府已就改善版权保护制度提出初步建议,旨在营造有利的环境,推动香港发展成为知识型经济,从而令社会各阶层受惠。
曾俊华在香港知识产权会午餐会上说,已建议增订业务最终使 用者刑事罪行,以针对复制书籍、报章、杂志或期刊等4类印刷品的侵权活动;同时打击出售装置了改装晶片游戏控制台的活动,以及为影片和漫画书引进租赁权。
曾俊华说,在仔细考虑版权作品使用者和版权拥有人的不同意见后,政府建议维持目前业务最终使用者管有侵权复制品的刑责范围,即只限于4类版权作品:电脑程式、电影、电视剧或电视电影,以及音乐纪录。
他说,由于当前的教育改革提倡通识教育和校本教学,教师复制书籍、报章、杂志或期刊等印刷品的需要,可能愈来愈大,故建议豁免非牟利教育机构及获政府资助的教育机构,不受建议的刑事条文规限。
曾俊华指出,有关建议已在加强版权保护制度与顾及公众合理使用版权作品的需要之间,取得合理平衡。他呼吁立法会议员及相关团体,从较宏观的角度及社会整体利益,考虑有关建议。他期望明年7月底,把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