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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对“反倾销”策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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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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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分析了国际倾销的不良影响以及他国反倾销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危害,为我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等不同层面应对反倾销提出策略。
[关键词] 国际倾销; 反倾销; 应对策略
20世纪初期,国际贸易中开始频繁实施“倾销”行为,倾销,即指一国的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被输入到另一国商业领域的行为。依产品来源地不同,可分为国内倾销和国际倾销。本文主要针对国际倾销,分析了倾销的不良影响,以及他国采取反倾销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危害,进而较宏观地就我国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等不同层面针对反倾销提出应对策略。
一、倾销:不正当竞争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提高,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逐渐打破了以国家疆界为限的地域性,分工在全球基础上进行,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配置,商品、服务大规模涌入、涌出国境。这些都给主权国家经济活动的对外拓展提供了机遇,但同时也给对本国各种经济活动的管理带来了变化和挑战。20世纪初期,国际贸易中开始频繁实施“倾销”行为,显然,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对于进口国,倾销进口产品最明显的经济影响,会直接地体现在进口国生产与倾销产品相似或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企业身上。物美价廉的倾销产品的涌入,使得消费者不愿再购买本国产品,而倾向于购买进口的倾销产品。这必然造成进口国相关企业缩小或失去劳动市场,利润下降,工人失业甚至企业倒闭。这对进口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的不利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进口国实施反倾销的根本原因。
然而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倾销对出口国本身也存在着许多不利的影响。一方面倾销企业具有一定垄断地位,从而使得生产同类产品的本国企业失去海外市场;另一方面,倾销企业的这种不正当行为一旦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采取某些措施,倾销产品在调查期间往往会失去这一市场,使出口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第三,倾销企业可能在国内保持高价,以弥补其在国际市场进行倾销的损失,这样就会损害本国消费者的利益;第四,本国资源被廉价地消耗、流失。
此外,倾销还会对第三国经济产生影响。一旦倾销产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取得较大份额,则第三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就不得不退出这一市场,或造成其利润的下降。因此GATT《反倾销协议》规定,第三国可以要求进口国对倾销的产品展开调查。
可以看出,企业如果为谋求短期利益而进行倾销,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反倾销法的制订和实施,目的也正是在于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预防和惩处倾销行为。
二、反倾销法未必绝对公正
反倾销法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然而,反倾销法也未必时时公正。曾经也有一些国家利用某些贸易纠纷案件,把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人为地夸大对方国家所谓倾销的幅度,尤其是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与这些国家经济毫不相干的第三国市场价格来计算这些国家产品的正常价值,而不从这些国家产品的实际成本和价格出发来计算,这就无法真实反映出口国经济的现实,导致误判。有人说“反倾销具有名为反对不公平竞争,实则形成非关税壁垒的特点”。从这个角度看,反倾销法也可以演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当年很多中国的拳头产品在反倾销后,往往被完全逐出进口国市场,这些反倾销指控,自然会给中国相关企业造成冲击,给中国出口贸易构成障碍;此外,也会间接地影响国外企业对中国投资的积极性。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受反倾销伤害最大的国家之一,反倾销诉讼把我国许多具有优势的产品挤出国际市场,导致大量产品滞销,一批企业停产倒闭,大量工人失业,给我国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严峻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一些国家的出口商在我国采取倾销手段来挤占市场,给我国相关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三、中国应尽量避免再被“反倾销”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反倾销法本身具有两重性,其积极的一面是保护公平竞争,保护本国民族工业;其消极的一面就是被利用为贸易保护的工具,给出口国商品出口造成人为的壁垒,影响甚至扰乱国际贸易公平秩序。我们应充分利用这种方法以保护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1.加强法制建设,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接轨。我国政府曾于1997年3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制定的目的首先在于“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我国已加入WTO多年,尽管频繁受到反倾销调查的处境没有立即得到改善,但是法制的完善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改善处境的法律依据。反倾销法原本的价值取向在于阻止外来产品的低价销售对本国相关产业所带来的损害。因此,在反倾销的问题上,中国企业也应当利用相关法律、规则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正确认识反倾销的本质,真正了解“反倾销”。积极组织应对反倾销调查。对于别国提出的反倾销调查的要求,各国的法律规定也为我们提供了不少应诉的“突破口”。例如,即使我国某一产品被裁定“倾销”,但如果我们能证明这一产品没有给对方国家的同类生产商带来损害,就可以免于被征收反倾销税。只要熟练地掌握反倾销方面的知识冷静对待,准确地运用反倾销法律原则,在平和的心态下勇于应对反倾销指控,积极研究反倾销问题,自然可以避免“倾销”的罪名,使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稳操胜券。
3.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应加强自身服务功能,一方面通过加强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系,促进对外贸易交流,为企业出口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帮助企业了解国外市场相关行业的动态。另一方面加强对出口企业经营活动的引导和规范,规范出口竞争秩序,打击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引导企业向产品多元化和市场多元化方向发展;协调被提起倾销诉讼的行业内企业在反倾销调查和诉讼中统一立场、协调作战,维护企业乃至本行业利益。
4.对于企业来说,还有一些“细节”应加以注意。
(1)加大科研投入,依靠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生产率和生产质量,优化出口结构。传统经济的增长依靠增加劳动投入和资本投入来推动,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加快,技术进步就应当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企业要通过各种途径改变从投入到产出的全过程,包括改变投入因素的性能、质量,改变生产工艺流程,改变生产过程的组织方式等等,从根本上提高产品的质量,“高档”产品自然不易再被冠以“倾销”的恶名。
(2)积极发掘开拓市场的新方式,规范经营活动。如果出口企业为了争夺订单而不适当地竞相压价,这不仅使国外进口商坐收渔翁之利,而且给国外竞争者提供了反倾销的口实。因此,企业不能依赖价格优势赢得市场,而应遵守国际通行的竞争法则和惯例,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多方面、多渠道规范运作,将竞争提升为企业整体优质的竞争。
(3)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按照反倾销法所要求的规则保存好各类原始成本数据、价格资料,在反倾销调查和诉讼中出于主动地位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熟悉和准确运用反倾销法律原则,注重对员工的反倾销知识培训。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交往愈加频繁而且相互依存,国际经济法在维护国际经济、贸易秩序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作为世界成员之一的中国,与世界经济、贸易发展唇齿相依,既要成为遵守现行国际经济法规则的成员,也要积极加强各方面应对能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成为制订国际经济法规则的成员,真正融入国际市场,推进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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