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新中国第一批航空发动机——仿苏“爱姆十二型”活塞式发动机,在湖南株洲国营第三三一厂胜利试制成功。这是我国航空发动机制造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航空工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英明的决策
解放前,我国的工业基础极其薄弱,航空工业更是空白,不要说制造航空发动机,就是普通的铁钉、棉布都不能自己单独生产。但是,中国人民是有志气的,为了建设一支强大的空军,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全,我们必须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
艰难的起步
在党中央和政务院的关怀下,航空工业迅速在中国大地上崛起。但作为一项新兴工业,它的起步是相当艰难的。湖南株洲国营三三一厂是建国初期航空工业的六个大厂之一,同样经历了艰难曲折的道路。
工厂是在原重工业部兵工总局所属国营二八二厂的基础上改建的。解放前,这里是国民党的一个枪械修理所,人民政府接管时,已被国民党反动派洗劫一空,机器破损不堪,厂区满目萧然。一九五0年底二八二厂组建时,只剩下五栋木结构房屋和一些仅打了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未成厂房。一九五一年,正当二八二厂规划建厂之际,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决定在这里改建航空企业,定名为“国营第三三一厂”,要求三至五年内由从事航空发动机修理过渡到制造。
工厂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尽快地修理出航空发动机来,为飞机提供“心脏”,早日装备空军,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国内命名为50号机)是苏联生产的四行程、五汽缸、星型,气冷、非高空式,无增压器的航空发动机。它精度高、结构复杂,技术密集。因此,从事修理和制造都对工人素质、厂房设备、材料器件、技术管理水平等有较高的要求。全厂职工广泛开展技术学习,虚心向苏联专家请教。经过学技术、学操作、学工艺规程和质量检查,技术水平不断捉高。
到一九五四年四月,工厂共修理“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五百七十五台,制造各种零件三百二十二种,占全机零件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五,及时装备了空军,支援了战争,同时为我厂从修理过渡到制造积累了经验。
试制前的准备工作
一九五三年,我国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国家计委将我工厂列为由苏联援建的一百五十六个重点项目之一,并批准了工厂改建为航空发动机制造厂的计划,要求于一九五五年九月底前将“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试制成功。
克服各种困难 试制胜利成功
具有历史意义的试制任务全面铺开了。
在试制的决战阶段,工程技术人员平均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以上,并创造了边校阅工艺规程,边选工装;选定一批,设计一批,布置一批;平行作业,联合作战等方法,使技术资料提前发往生产现场,加速了试制进程。生产调度系统坚持做到“大事不过天,小事不过点”、“只开绿灯,不亮红灯”,及时准确地处理生产技术上的问题。苏联专家发扬高度的国际主义精神,夜以继日地巡视在生产现场,解决试制中的关键问题。
八月二十六日,工厂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庆祝“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胜利试制成功。全厂职工一致通过了给毛泽东主席的致敬电,向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报告了这一喜讯。—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主席写信给工厂全体职工祝贺嘉勉。贺信全文如下:
第二机械工业部转
国营三三一厂全体职工同志们:
八月二十八日报告阅悉。祝贺你们试制第一批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成功的胜利。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进一步地掌握技术和提高质量,保证完成正式生产的任务。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的试制成功,这在我国航空工业史上,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