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北区居住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 位于昌平区沙河行政辖区范围内,北临沙河高教园区、南临巩华城、是沙河组团的主要发展用地,东至南丰路、西至北沙河中路、南至于善北二街、北至高教园南三街。地块分为F-2、F-4两块建筑用地,中间用城市集中绿地分开。
二、建设项目的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中平整土地、挖地基、车辆运输等,会造成地面扬尘污染环境,尤其是施工现场砂石、土方堆积,极易产生扬尘。施工扬尘量将随管理手段的提高而降低,如管理措施得当,扬尘量将降低 50~70 %,大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施工期排放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餐饮污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经过二级生化处理后排入当地污水渠,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期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对其有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因此通过在施工场界设置严格的减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施工期各种机械设备噪声对其它敏感目标的影响也较小。
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供暖锅炉,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燃气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烟尘、 NOx 和 SO 2 ,其浓度应该能够达到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139-2007 )中的有关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轻。
厨房产生的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排放浓度一般均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最高排放浓度的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在沙河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经处理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05 )中排入地表水二级限值要求,排入北沙河;沙河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沙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307-2005 )中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标准限值。
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1 类区标准;其中道路两侧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 4a 类区标准。
预测结果表明,交通噪声昼间不超过 70dB(A) ,夜间不超过 55dB(A) ,可以满足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
项目建成后的固体废物主要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包括厨房厨余物),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密闭分类收集,日产日清,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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