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昌平区《关于鼓励扶持青年创业者在昌自主创业的意见(试行)》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多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鼓励和扶持青年创业者在昌平自主创业。
据了解,《意见》中提出,北京市昌平区将通过成立青年创业促进中心,建立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青年创业园,搭建青年创业服务平台,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开办青年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器等措施,为青年创业者们打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凡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在高等院校学习或已毕业不足5年、想创业的青年,只要在昌平区依法登记注册创办企业,就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均可以享受到《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有:
――金融服务。昌平区将设立两个“基金”,一为昌平区青年创业投资基金――为初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二为创业担保基金――专门面向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经创业促进中心审核认定的优秀青年创业企业,可以享受贷款利息补贴;对贷款担保费用,补贴50%。
――财政奖励。自青年创业企业注册成立的第二年度起至第五年度止,以上年度上缴区级财政收入总额为基数,增长部分的10%返还给创业促进中心,用于促进青年创业企业发展。
――放宽出资方式。鼓励、引导青年创业者以专利、非专利技术、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按照出资人的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
――鼓励灵活经营。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利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自主创业,从事科技开发、信息咨询等经营活动,其中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注册费。
――帮助开拓市场。积极引导区内市场消费青年创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向青年创业企业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和操作程序,鼓励和引导其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来。区内建设项目招投标时,对使用青年创业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房租和房屋装修补贴。对于在青年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器内租房的青年创业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和装修费用补贴。
――住房保障。引导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申请保障性住房。积极探索建设青年创业公寓,向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住房。
――人才服务。以免费参加招聘会、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免费查询人才供求信息、免费保管人事档案、优先办理《工作居住证》等形式,为青年创业者和青年创业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创新工作方式,为青年创业企业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创造有利条件。
――社会保险补贴。参照《昌平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以本市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基本养老保险青年创业企业缴费部分的50%,补助两年。
――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优先考虑、协调解决青年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器内创业企业人员的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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