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总计25项最新电子电气产品生态设计法规实施措施将会在今、明两年内出台,非常密集。而且与国内相关产业的平均技术水平相比,这些法规中的技术要求可以说是相当严苛的。
控制环境污染延伸至产品的起点“生态设计”EUP指令密集出台
机电产业所熟知的欧盟EUP指令是其“关于制定用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框架的2005/32/EC指令”的简称,EUP是“用能产品”的英文字头。该指令于2005年7月6日为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2005年7月22日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并于发布之日起20天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最迟在2007年8月11日前将该指令转化为本国的法律法规并加以实施。EUP指令首次引进了“生态设计”概念,它是指将环境因素融入到产品的设计中,目的是在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改善EUP的环境性能。EUP指令的起草者认为,产品的能效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取决于产品的生态设计,因此对产品的生态设计提出技术要求即抓住了根本,辅之以生产和流通领域中企业、消费者和政府机构的监督,便形成了产品从设计到生产、使用、报废、处理、再利用的环境保护生态链。EUP指令对产品的生态设计提出了包括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影响的新要求,不仅要考虑功能、性能、材料、结构、外观、通用性、安全性、包装、成本等常规因素,同时还要考虑产品生命周期对能源、环境、自然资源的影响。由此我们看到,EUP指令着眼于用能产品从设计、生产、使用到弃置的整个生命周期,它标志着欧盟将把控制工业产品对环境污染的焦点从产品生命周期的终点向前延伸至产品的起点,即产品的开发设计阶段。
“生态设计”EUP指令密集出台
从2005年8月11日EUP指令开始生效,到2008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向WTO秘书处通报第一个EUP指令的实施措施草案,一晃三年过去了,欧盟方面没有任何举动。但是,就在产业界暗自庆幸并把EUP指令渐渐淡忘的时候,欧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集中向WTO秘书处通报了5项EUP指令实施措施草案,随即又迅速地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将其发布为欧盟委员会法规。近日,欧盟又接连向WTO秘书处通报了5项EUP指令实施措施草案,涉及电动机、热循环器、电视机和制冷设备四类产品。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欧盟的法律体系中,法规(Regulation)要比指令(Directive)高一个层次。其区别是指令需在指定时间内转化为各成员国自己法律去实施,这样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要求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法规则无需转化,其实施的时间和规定的要求,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由此可见,欧盟实施EUP指令的急迫性和强制性。2008年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2008和2009年拟通过和提交讨论的实施措施工作计划,该清单将被考虑作为实施措施批准的优先顺序:计划2008年通过的实施措施(共5个):待机和关机功耗、外部电源、简单型机顶盒、办公照明设备、街道照明设备;计划2009年春通过的实施措施(共2个):家用照明设备、电视机;计划于2008年和2009年提交的实施措施(共13个):锅炉、热水器、家用洗碗机和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商用冷藏冷冻柜、电动机、空气循环器、计算机、影像设备、电泵、工业用抽气扇、房间空调器、家用电风扇;计划于2009年完成预备研究的其他实施措施(共5个):复杂型机顶盒、干衣机、真空吸尘器、家用照明设备(反光灯和灯具)、固体燃料小型燃烧装置。
机电产业面临大考不可避免
据不完全统计,仅机电产品一项,我国受EUP指令影响的出口商品金额就会高达500亿元。由上可见,总计25项实施措施将会在今、明两年内出台,非常密集。而且,与国内相关产业的平均技术水平相比,这些法规中的技术要求可以说是相当严苛的。虽然机电产品和用能产品的概念并不完全一致,但就产品特性而言,可以粗略地说机电产品都是用能产品。从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来看,1995年发生了决定性变化,机电产品首次超过纺织服装产品成为最大类出口商品。自2003年以来,我国机电产品的进出口总额一直占我国进出口商品总额的50%以上。欧盟EUP指令这批实施措施的范围所及,恰恰是我国出口的传统优势产品。欧盟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也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欧盟EUP指令实施法规的密集出台,必然会对我国机电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产生巨大的壁垒作用,我国机电产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