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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全会精神 部署安排下半年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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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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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全省地级以上市物价局长座谈会在肇庆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汪洋书记近期关于价格改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通报全省污水处理收费改革进展情况,总结今年以来价格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在讲话中指出,要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建立省级农产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积极应对主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行的不利影响,保障农业经营收入稳定增长。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省物价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污水处理费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市县污水处理费开征率由2007年底的57%上升到100%,最低收费达标率从2008年9月份的20%跃升为91.2%;129个有建设污水处理厂规划的建制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开征率达78.2%,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会议指出,下半年,全省物价系统要以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汪洋书记关于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重要讲话以及全国部分物价局长座谈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促进一保持”和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部署,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不断深入。要通过组织召开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切实将汪洋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进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的强大动力。二要密切关注价格指数变化,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手段。既要通过积极价格政策缓解价格下行带来的通缩压力,又要防范货币流动性不断加大可能引起的通胀抬头。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发挥信息引导作用,充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建设稳定市场价格、扶持农业生产发展、补贴困难群体。三是以推进交通一体化为重点,推动《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加快撤销全省普通公路收费站,研究珠三角区域价格一体化的合作内容。四是加大污水处理费改革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按照“四步走”的目标,珠三角和东西北列有“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的建制镇,今年第三季度要按照最低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已达最低收费标准的东西北地区年内要提高到每吨不低于0.8元,珠三角地区年内要力争达到合理盈利水平。五是积极打造“广东价格”话语权,促进提升企业竞争力。做好专业市场和知名品牌的调查、摸底、遴选工作,积极做好宣传,调动专业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六是着力解决突出民生价格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探索建立稳定房地产价格的机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做好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取消药品加价率的试点方案;规范机动车停放、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研究建立涉企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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