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和省政府《关于我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行方案》要求,为建立新型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完善阳光定价机制,提高医药价格管理的科学性,省物价局建立了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并于2009年7月22日召开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成立大会。省物价局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将民主决策的关口适当前移,邀请专家学者,以及利益相关方的代表参加到决策中来,发挥行业代表的知识优势,冲破技术壁垒,对合理制定医药价格和减轻患者负担具有重大意义。这次会议标志着广东省医药价格管理掀开了新的一页,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步入了更加完善、规范的科学轨道。
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学术团体、行业组织、医药企业等18个部门的21个委员组成,具有两大特色,一是组织机构的创新。在成员和委员构成上,不仅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还有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的代表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加。实现了单一委员成份和单行业的突破。二是管理理念的创新。在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医药价格管理水平的同时,还加强行政指导和政策宣传,及时收集和了解医药企业和群众的呼声,科学定价,共同维护好医药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我省医药行业的发展。其主要职能:为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当好参谋,对医药价格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调有关问题;监督医药价格的评审工作和政府的定价行为;研究医药价格制定过程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宣传广东省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及时反映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
大会对各位委员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认真负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为医药价格工作当好参谋。二要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严格把好评审关,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促进政府定价能力的提升和医药价格行为的规范。三要不辱使命,勇于探索。始终保持敢闯、敢试的锐气,奋发有为,不辜负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对我们的期望,为全国医药价格改革创造经验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