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州:未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获临时生活补助
时间:2009-07-25 |
|
|
广州市政府最近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规定,未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获临时生活补助,同时,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的享受范围也从具广州户籍毕业生,覆盖到全部市属普通高校毕业生。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广州市多措并举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从今年起至2011年,每年招募1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镇(街)农村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2年,市财政和接受大学生的区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此外,今年起广州市将连续5年每年招聘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官”,力争5年内实现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市财政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每年工作生活津贴5000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