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获悉,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广州生源和广州市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同等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并将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标准从每天十五元提高至三十九元。
据统计,二00九年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约四点五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广州生源和到广州求职的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预计今年在广州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将达十五万至二十万人。
二十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开始,广州市每年将组织一百场校园现场招聘会,服务高校毕业生十万人次以上;并扩大可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毕业生范围,广州市户籍与市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均享受同等扶持政策。
《意见》从多个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从今年起至二0一一年,每年招募百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广州的镇县农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为两年,每人岗前培训补贴二百五十元,市财政和接收区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八百元。
连续五年广州每年招聘两百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官”,力争五年内实现全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市财政给予每位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费两千元,每年工作生活津贴五千元。
此外,从今年起,财政拨款的市、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和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比例分别不低于四成和三成三,以后逐年增加比例。
《意见》还将广州市现行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限为从一至三个月修订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补贴标准为从每天十五元提高至三十九元。并强化困难家庭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的就业援助。
对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办理未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登记未就业(失业)六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失业保险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