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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足特色的分级展示为基础;
以多层渗透的优势资源为依托;
以精细完善的专业咨询为保障;
以创新的整合传播方式为带动;
打造“立足特色、名满天下”
的特色扬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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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的内蒙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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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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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文化产业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发展壮大起来的。自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坚持走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发展之路,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力量。
内蒙古草原自古以来就是众多北方少数民族繁衍生息之地,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融合与演进,造就了丰厚而独特的草原文化。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遍布内蒙古全区,蒙元文化、红山文化、大窑文化、朱开沟文化、秦直道文化、昭君文化、辽文化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内蒙古文化遗存众多,不可移动文物有2万余处,中华第一龙、华夏第一村、草原第一都等文化遗产堪称亚洲之最,长城遗存、阴山岩画和贺兰山岩画的数量和艺术价值亦属全国之最;民俗文化风情浓郁,“四少”民族特色鲜明,长调艺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49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
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曲艺、文艺作品、绘画、雕刻、民间工艺、体育、饮食、服饰和极具民族特色的民族习俗,使内蒙古成为一座庞大的民俗风情博物馆。这些古老、不可复制、弥足珍贵的优秀民族文化,只要能够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进行文化提升和包装,并用产业的理念去经营,用市场的手段去推动,都会成为极具潜力的文化产业。
在上述文化资源的基础上,近年来,内蒙古文化产业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2007年,第三届西部文博会在内蒙古召开,不仅带来了观念上的巨大转变和认识上质的提升,还坚定了内蒙古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心,促进了内蒙古与国内外文化产业的交流和互动。文博会后,内蒙古全区上下对文化产业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观念发生了积极转变,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增强。如今,内蒙古的文化产业已开始步入培育主体、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表现为:政策体系日渐完善,为引导和扶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指导和强化服务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工作机制;此外,还涌现出了一批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已拥有2个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有效地提高了内蒙古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初步形成了以文艺演出、文化会展、文化娱乐、工艺美术品、文化旅游、动漫为主体的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以内蒙古博物院和新乌兰恰特为代表的一批规模大、功能全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的建成,为文化产业大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文化产业在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社会就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方面的贡献越来越大。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体制性障碍、认识不到位、主体竞争力不强、文化资源开发不足、文化产业发展缺乏资金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文化自觉意识不够强,缺乏对文化形势的科学分析,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方法手段还不够新。所以内蒙古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出了现阶段内蒙古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一个重点、两个面向、三个提高、四个一批,即以培育市场主体为重点,面向全区和直属文化系统,努力提高文化部门服务企业和社会的能力、提高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形成一批主导产业、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基地、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具体说,是要在实践中重点抓好6件事:一是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战略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切实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度;二是完善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三是争取尽早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发展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项目和新兴文化业态;四是依托特色产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区域文化产业群建设;五是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鼓励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六是健全文化产业工作机构,增强规划、指导、协调、服务文化产业的组织力量。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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