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的是非界限,明确的荣辱观念,不仅是一个民族正气盎然、精神奋发的鲜明标志,也是一个社会健康和谐、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全社会确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把握了这一点,就把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在社会成员的具体行为中,体现在现实生活里。确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以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修养和素质为基础。只有分清荣辱,明辨善恶,一个人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使社会成员都能在时代的要求中明荣辱之分,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有所依托、有所体现。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取决于有没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和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和追求,更需要确立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道德要求。没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无法有效提升人们的精神追求,也就无法实现社会和谐。
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当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既有先进性的导向,又有广泛性的要求,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覆盖各个利益群体,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良好社会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
荣辱观是一个民族思想道德的基点,一个国家精神文化的基石。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深刻变革,经济快速发展,文化相互激荡,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要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和谐文化,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践行,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扎实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打牢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基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是我国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崭新课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把铸造灵魂、突出主题、把握精髓、打牢基础的基本要求,体现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我们的认识统一起来,把我们的精神振奋起来,把我们的力量凝聚起来,创造和谐文化建设的新境界,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