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是7个女人的笔名
“红学”研究已近百年,从正统的“文献研究”、“文本研究”到近几年方兴未艾的“草根研究”,受关注程度有增无减,世人针对这部奇书众说纷纭,谁也说服不了谁。近日,南京籍“红楼痴人”段晴也与夫人吴玲,耗时三十载,从内证和外引着手,推出《红楼梦真相还原》一书。夫妇二人在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提出“雷人”观点:“曹雪芹并非实有其人,只是笔名,《红楼梦》是1768—1774年由7位女人合写的,地点就在南京仓山随园”。
曹雪芹与曹寅没有关系
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是江宁织造府曹寅的孙子,这在红学界早已成定论。因此,段晴也、吴玲夫妇一发布这一“雷人真相”,立刻引来无数疑问。
为何要推翻红学家的定论?他们认为,所谓“曹雪芹”是作者的说法,是依据《红楼梦》第一回:“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认定“曹雪芹”是作者。而在这段话的后面,脂批明确指出,文本中写“曹雪芹”是“披阅、增删者”,只是作者放的“烟幕弹”。另外,根据脂批和文本中多处出现“寅”字,胡适先生便对号入座,误认为“寅”字批暗指江宁织造“曹寅”,而《红楼梦》文本开篇就有“曹雪芹”,于是把“曹寅”认定为“曹雪芹”的祖父,或把“曹雪芹”当成“曹寅”家兄弟叔伯辈的子孙后代,认为《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
段晴也夫妇认为,“曹雪芹”不是《红楼梦》的作者。因“寅”字而认定“曹雪芹”是曹寅子孙的事实不成立,《红楼梦》是“曹家伤心史”的“自叙说”同样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