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杨红樱诉21世纪出版社侵权事件是近年来最受瞩目的著作权维权事件,经过长达半年的审理,最近法院一审判决杨红樱败诉。当原告代理律师在新浪博客发布杨败诉消息后,引起出版业界极大的反应。回味这一案件的发生、发展的过程,给我们留下很多思索的空间。
案件发生及争议的简单过程是这样的。作家发现了名为《杨红樱作品精读》的图书大量销售之后,认为出版社未经作者授权擅自出版,交涉无果后提起诉讼。出版社却出其不意地发表声明:他们从未出版过《杨红樱作品精读》系列图书,称作者起诉的图书是《马小跳作文》系列之一种,其注册CIP数据登记书名为“超级阅读·爱的教育”、“超级阅读·童心灿烂”等四种,而“马小跳作文”早在2005年4月就取得作者的授权。该合同约定了聘请杨红樱担任“马小跳作文”系列图书主编,授权本系列图书品种为30—40种。当作家被动地将争议的焦点放到“马小跳作文”的出版上时,却震惊地发现市场上已出版有130余种“马小跳作文”,在作家记忆中出版社一共只发来过16本书稿让她审稿,其后就没有下文。于是一桩“建国以来最大的著作权诉讼官司”就此产生了。
然而,一审判决作者败诉多少有点让人意外,某种程度上对当前中国作家的维权是一种巨大的伤害。但透过这个案件,可以折射出我国著作权保护的司法环境在制度上的缺失。
第一,本案反映了“伪书”打击的司法依据的缺失。图书市场充斥很多书名和内容名不符实,虚假宣传以及假冒内容等“伪书”。前两年总署组织“伪书”的打击活动,但是停留在行政执法的层面,在司法审判上的界定还需要更明确化。尽管如此,对于名实不符的“伪书”的打击,我们现有的法律并非束手无策,有关消费者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似乎可以作为司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