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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 并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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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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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央纪委向大会的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这是一个重要论断。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丰富内涵,对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反腐倡廉道路,主要是回答“谁来领导反腐倡廉建设、依靠谁搞反腐倡廉建设、怎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根本性问题。其基本内涵是: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在我国,对反腐倡廉建设领导的重任,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承担。这是因为,第一,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唯一执政党。第二,从党的性质看,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与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第三,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看,它是关系国家盛衰兴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在既有科学理论指导又有强大政治力量的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完成这项系统工程。第四,从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党对执政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也是显著的。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确立正确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有利于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对腐败,使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平稳健康地向前发展。
中国共产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是全面的,体现在组织领导、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各个方面。
在组织领导方面,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多年来,党在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这一套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保证了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了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在思想领导方面,必须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就要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判断形势,深刻总结经验,准确把握规律,制定正确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注重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在政治领导方面,必须坚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原则,制定和实施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党对反腐倡廉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方向、路线的领导,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中心工作、全局工作的关系。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任务提出、政策制定、工作部署,都以服从服务于科学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经济建设统筹谋划,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
二、坚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败必须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历来相信人民群众是世界历史的创造者。由此进一步认为,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建设可以依赖、也是必须依赖的主力军,是战胜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强大力量。
依靠人民群众反腐倡廉,核心是加强对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主要形式是:(1)人大监督。坚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加强人大对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视察的监督作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机构、人员和行为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受到监控。(3)司法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4)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5)一般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6)新闻舆论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坚持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和建设性监督,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执政党党内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必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纪委的作用。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条件下,特别是在体制转换、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时期,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是完全必要的。
三、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怎样才能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选择一个可靠的路径。建立国家廉政体系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反对和防止腐败的共同做法。我国在充分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本国国情出发,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
一是坚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这一方针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灵魂。要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既重视遏制正在发生的腐败现象,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又注重预防腐败工作,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才能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是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惩治这一手不硬,就谈不上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硬起来,不但能够有效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而且有利于查找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加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
三是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必须坚持教育在先、关口前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着力加强公职人员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四是坚持把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反腐败必须走法制化道路。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
五是坚持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有效防治腐败的关键。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监督;越是高层次公职人员,越要有严格的监督。加强权力监督,要实现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
六是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当今社会,腐败行为产生的领域是多方面的,防治腐败工作也必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只有努力拓展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才能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空间。
四、坚持灵活有效的反腐败战略策略
反腐败不仅需要选择正确的路径,而且在具体实践中需要实行正确的战略策略。主要是:
——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腐败是不正之风蔓延的必然恶果,因此,反腐败必须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纠建并举、寓建于纠的原则,既坚决纠正已经存在的不良风气,又着眼于防止不良风气的产生,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坚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反腐倡廉工作格局。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党中央提出纪委履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四项职能。90年代初,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工作三项格局,对于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起到重要作用。十五大以后,在坚持三项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强调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着手,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进入新世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从而使反腐倡廉工作格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坚持战略上整体规划、战术上分阶段实施。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战略任务,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增强现实紧迫感。要坚持把战略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宽严相济,注重综合效果。在反腐败的政策策略方面,坚持对人的处理必须始终持慎重态度,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既严格依纪依法,又注意全面历史地、合情合理地处理问题。孤立和打击极少数顽固不化的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犯错误的干部,支持和保护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好干部。对严重违纪违法而又拒不悔改的,从重处理。对虽有严重错误,但能够主动讲清问题并配合组织查清其他人问题的,从轻或免予处分。对有一般性错误的,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对经查清事实确属被诬陷的干部,予以澄清,给予保护。
——坚持反腐倡廉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全球反腐败合作框架,拓展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领域。随着我国对外交往迅速增多,联系渠道更加畅通,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其中存在的漏洞,或向外转移赃款,或直接逃往国外,腐败问题日趋跨国化、国际化。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与交流,成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2003年12月,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这一公约的框架内,积极加强反腐败双边和多边合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今后,反腐倡廉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将继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在新的历史阶段,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第一,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系。反腐倡廉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基础和前提。第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是我们党在面对复杂国际环境、结合中国基本国情、适应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形势不断变化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出来的,既是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也是所处时代的必然要求。没有历史继承就没有基石,没有时代创新就没有发展。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必须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努力与时代俱进,在新的反腐倡廉实践中继续加以丰富和发展。第三,坚持中国特色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坚持中国特色就是要走自己的路,不照搬外国模式,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国情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开创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同时也要看到,腐败是世界性毒瘤,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对于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在长期反腐败过程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和成熟做法,我们应当有选择地学习和借鉴。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原则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吸收人类反腐败的优秀成果,把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作者:中共中央纪委研究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部监察专员、研究员邵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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