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总网 > 国家政治 > 中国立法制度 >
  推荐阅读
  全国人大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国务院的立法范围
国务院部门立法规章的制定程
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国务院立法的完善
  特色推进
商权支付
编者按: 所有人赚的都是认知的
  [专家观点]商权支付百日回本,
[专家观点]购买商权课程“充电
[媒体报道]媒体析国资委新掌门
[论坛视点]顾秀莲在中国特色实
[时代声音]把握机遇 迎接挑战
[时代声音]总设计师何镜堂:东
[专家观点]李毅中:具有中国特
  全程服务,名动九州
 

 接受专业咨询,
   展开扬名之旅!

 进行品牌包装,
   提升公众形象!

 参与特色评选,
   获得权威肯定!

 参加权威活动,
   结识权威人士!

 进行专业传播,
   美名传扬四海!

 载入国家史册,
   丹心光耀未来!

 
服务热线:010-68232149
  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时间:2009-06-27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现时期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主要由以下四方面构成:(1)立宪权;(2)立法律权;(3)立法监督权;(4)其他立法权。全国人大的立法活动,就是运用这四方面立法权,在它们所能调整的范围内进行立法的活动。全国人大的立宪权无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全国人大的确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的其他三方面立法权,也不是一般立法权:立法律权首先是立国家基本法律权,授权立法权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任何立法主体为授权对象的立法权,立法监督权也是可以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任何立法主体立法活动的监督权。

    (一)立宪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总章程。它综合性地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根本性、全面性的关系或事项,有最高的效力等级,由行使最高立法权的机关以特殊程序制定和变动。立宪,就是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关系和问题规定下来,作为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总章程,作为法制和法治的核心和基础。立宪权,则是国家立法权从而也是整个立法权限划分体制中,地位最高、最重要的立法权。这种立法权,应当由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在中国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

    完整的立宪,内容一般包括:(1)制定宪法;(2)修改宪法;(3)解释宪法;(4)废止宪法。对已有宪法的国家来说,只要其政权未被推翻或颠覆,立宪主要即指修改和解释宪法。立宪权的构成则与立宪的内容一致。在中国,1954年宪法和1975年宪法仅规定全国人大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规定全国人大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几部宪法都未规定制定宪法权和废止宪法权的归属是因为,1954年宪法产生后,对我们共和国来说,除有必要在一定时期修改宪法外,一般已不发生重新制定全新的宪法和废止宪法的问题。

    实践中,全国人大已有的立宪活动则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制定完全新型的宪法。这个宪法不是根据对原先已存在的宪法的修改产生的,而是立宪者根据一定的理论、原则、纲领和实践经验,为着给新中国的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提供一个全新的总章程而产生的。1954年宪法的制定,即为这种立宪形式。其二,对现行宪法作大的、全面的修改,包括改正、补充或删除,公布新的宪法。如1975、1978和1982年三部宪法的产生。其三,对现行宪法作小的局部的或个别条款的修改,并以一定形式予以公布。如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对宪法的几次变动。其中第二、三种立宪形式,亦可以合称为“变动宪法”。

    (二)制定和变动法律

    在中国现行法的形式体系中,有一种法的形式的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所有的法,这就是法律。它是中国法的形式体系中的二级大法。其特征有:其一,它是由行使国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所立的,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其二,它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的、基本的规范或制度。其三,它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立法依据和基础,后几者不得违反它,否则无效。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两种。基本法律调整和解决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关系和问题,刑法、民法、婚姻法、诉讼法等即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大多又可以称为法典。其他法律调整和解决除应当由基本法律调整和解决以外的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的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和问题,与基本法律相比,其调整对象的面相对较窄、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其他法律可以称为一般法律。将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两种,意味着对法律和国家立法权作了层次的区分,也意味着对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各自行使的国家立法权作了区分,有积极意义。

    全国人大制定和变动法律的权力,在表现形式上,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现行宪法之前,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制定单行法规或法令。当时法律没有基本法律与其他法律的区分。1982年宪法改变了这一局面,它在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同时,将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两种,分别由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这标志着在法律形式上全国人大由行使全部法律的立法权转变为只行使制定和变动部分法律的权力。立法法继续规定了这一制度。

    (三)立法监督

    立法监督是中国立法制度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根据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可以行使两方面立法监督权:其一,它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这些决定中有一部分是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决定,属于法律范围,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这是宪法所规定的全国人大的主要立法监督权。其二,它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权力中也包含有权对违宪立法从而有碍于宪法实施的立法活动实行监督。

    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监督权进一步作出规定。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其一,改变或撤销它的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其二,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权限范围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法规定的这两项立法监督权,与宪法确定的立法监督权,既有交叉性的关系,又是不尽相同的。

    另一方面,宪法和立法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除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只能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补充和修改,且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法律制定;国务院部门规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这些规定不仅从宪法上和法律上确定和保障了全国人大国家立法权在整个国家的立法权力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最高地位,也意味着确立了全国人大有监督一切立法活动是否合宪、违宪和是否有助于宪法实施的权力。

    (四)其他立法权

    全国人大除有权行使以上三方面的立法权以外,在必要时还可以行使其他有关立法权。这方面权力的宪法根据是宪法第62条第15项关于全国人大还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的规定。其他立法权中,首先和主要的,是授权有关主体立法的权力。这种立法权在立法法中有多处规定。立法法第9条规定,专门属于法律调整范围的事项,如果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立法法第65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立法法的这两个规定,全国人大可以授权国务院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有关法规。其中授权国务院制定有关行政法规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行使,而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制定有关法规的权力只有全国人大可以行使。

 
上一篇:全国人大的立法范围
下一篇:全国人大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相关链接
·全国人大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全国人大的立法范围
·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范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完善
·国务院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国务院的立法权
·国务院的立法范围
·国务院立法的完善
·国务院部门立法的含义和特征
·国务院部门立法的权限范围
·国务院部门立法规章的制定程序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法律声明在线申报文档下载网站地图友情链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1号

承办:北京政研院中国特色研究所 技术支持:北京政研院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所定推集团股份公司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