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工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是学校均衡,学校均衡的关键是教师均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依法有力地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建立了鼓励广大教师更加潜心教书育人的激励机制,统筹了区域内学校之间教师收入分配关系,必将为推进义务教育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均衡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发挥强大推动作用。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长期以来,学校之间教师收入上的差距是制约教师合理流动、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规定在具体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不同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从而有效促进了县域内学校间教师之间实际收入水平的大体平衡,有效缩小了同级教师在县域内不同学校之间工资水平上的差距,使统筹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成为现实可能,这将有效促进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为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实施绩效工资强化了向农村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明确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上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倾斜,设立了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显著提高了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这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有利于促进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实施绩效工资以后,一些地方农村教师向城市流动的情况得到了缓解,有的地方还出现了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回流的可喜现象。这对于实现城乡之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为缩小学校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创造了有利条件。按照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要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学校以往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在统一规范的基础上纳入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学校各种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既有效解决了过去学校依靠自筹经费发放津贴造成的学校间的收入差距问题,也有利于促使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集中精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学校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为激励教师投身教育事业提供了重要动力。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建立了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机制,建立了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要求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关爱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并规定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考核指标;同时坚持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紧密结合,树立了正确的收入分配激励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倾斜。这都有利于引导广大教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激励广大教师把聪明才智和工作热情汇聚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宏伟事业中去,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